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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事情經過就是這樣的,我冤枉啊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cjjin940423    時間: 2017-4-3 11:50 PM     標題: 事情經過就是這樣的,我冤枉啊

情是這樣的,

那妹子找我借了錢,

我找她要的時候她說改日還,

改日還,警察叔叔,事情經過就是這樣的,我冤枉啊
作者: fschenus    時間: 2017-4-4 05:26 AM

口說無憑,最好把借據拿出來證明一下才好!
作者: frank2738s    時間: 2017-4-4 07:14 AM

用日來還啊 原來這很有深度
作者: jerlmssss    時間: 2017-4-4 07:29 AM

哈哈哈
有點深度的笑話
不過要警察接受材行阿
作者: ailanoandy26    時間: 2017-4-4 07:33 AM

現在不寫借條的話很難讓人相信阿
作者: iju    時間: 2017-4-4 10:03 AM

她不想還,怎有得日?你心急了
作者: ssmtsai    時間: 2017-4-4 10:57 AM

沒平沒據警察不會相信你的片面之詞
作者: syurafire    時間: 2017-4-4 11:02 AM

詐騙就詐騙還想喊冤枉~白爛啊!哇哈哈哈哈哈!
作者: john851212    時間: 2017-4-4 11:17 AM

借錢要寫借據阿,保障自己的權益
作者: j90928casper    時間: 2017-4-4 11:25 AM

這是笑話?還是證詞啊!我搞不清楚。
作者: 黃春雄    時間: 2017-4-4 11:57 AM

借錢真的口說無憑 白紙黑字寫清楚最好
作者: henryyang79    時間: 2017-4-4 12:26 PM

這是笑話嗎
完全不能理解笑點
不過借錢最好還是要有借據比較有保障
作者: tincam70    時間: 2017-4-4 01:20 PM

這樣警察叔叔也只能幫你找她回來理論了吧
作者: DANIEL00    時間: 2017-4-4 03:48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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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rexadama    時間: 2017-4-4 04:20 PM

看起來是不知道何年何日才能環的借據阿
作者: mja61307    時間: 2017-4-4 04:28 PM

好像有人看懂了 不過我看了回復還是不懂
作者: DANIEL00    時間: 2017-4-4 05:0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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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josevliu    時間: 2017-4-4 05:21 PM

有借有還,再借不難
下次記得立久據
作者: HAHALIN001    時間: 2017-4-7 11:37 PM

今日不適合...明日好時節
作者: RICKY79926    時間: 2017-4-8 12:47 AM

哈哈 這是有點誤會 不過我想也難怪
作者: tonymaran    時間: 2017-4-8 02:49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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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diomia    時間: 2018-4-21 11:05 PM

是不是聽錯了,改成每日還呢?
作者: 020320454    時間: 2018-4-24 04:16 PM

用日還? 蝦咪意思? 看不太懂說。。 是用身體還的意思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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