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莉討論區
標題:
事情經過就是這樣的,我冤枉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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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cjjin940423
時間:
2017-4-3 11:50 PM
標題:
事情經過就是這樣的,我冤枉啊
情是這樣的,
那妹子找我借了錢,
我找她要的時候她說改日還,
改日還,警察叔叔,事情經過就是這樣的,我冤枉啊
作者:
fschenus
時間:
2017-4-4 05:26 AM
口說無憑,最好把借據拿出來證明一下才好!
作者:
frank2738s
時間:
2017-4-4 07:14 AM
用日來還啊 原來這很有深度
作者:
jerlmssss
時間:
2017-4-4 07:29 AM
哈哈哈
有點深度的笑話
不過要警察接受材行阿
作者:
ailanoandy26
時間:
2017-4-4 07:33 AM
現在不寫借條的話很難讓人相信阿
作者:
iju
時間:
2017-4-4 10:03 AM
她不想還,怎有得日?你心急了
作者:
ssmtsai
時間:
2017-4-4 10:57 AM
沒平沒據警察不會相信你的片面之詞
作者:
syurafire
時間:
2017-4-4 11:02 AM
詐騙就詐騙還想喊冤枉~白爛啊!哇哈哈哈哈哈!
作者:
john851212
時間:
2017-4-4 11:17 AM
借錢要寫借據阿,保障自己的權益
作者:
j90928casper
時間:
2017-4-4 11:25 AM
這是笑話?還是證詞啊!我搞不清楚。
作者:
黃春雄
時間:
2017-4-4 11:57 AM
借錢真的口說無憑 白紙黑字寫清楚最好
作者:
henryyang79
時間:
2017-4-4 12:26 PM
這是笑話嗎
完全不能理解笑點
不過借錢最好還是要有借據比較有保障
作者:
tincam70
時間:
2017-4-4 01:20 PM
這樣警察叔叔也只能幫你找她回來理論了吧
作者:
DANIEL00
時間:
2017-4-4 03:48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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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rexadama
時間:
2017-4-4 04:20 PM
看起來是不知道何年何日才能環的借據阿
作者:
mja61307
時間:
2017-4-4 04:28 PM
好像有人看懂了 不過我看了回復還是不懂
作者:
DANIEL00
時間:
2017-4-4 05:09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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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josevliu
時間:
2017-4-4 05:21 PM
有借有還,再借不難
下次記得立久據
作者:
HAHALIN001
時間:
2017-4-7 11:37 PM
今日不適合...明日好時節
作者:
RICKY79926
時間:
2017-4-8 12:47 AM
哈哈 這是有點誤會 不過我想也難怪
作者:
tonymaran
時間:
2017-4-8 02:49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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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diomia
時間:
2018-4-21 11:05 PM
是不是聽錯了,改成每日還呢?
作者:
020320454
時間:
2018-4-24 04:16 PM
用日還? 蝦咪意思? 看不太懂說。。 是用身體還的意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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