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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騎車「瘋狂待轉」遭拔鑰匙!30警強拖押走 台大男生連3怒吼] [ETtoday] [2017-11-12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西瓜汁小梅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1:45 PM     標題: [騎車「瘋狂待轉」遭拔鑰匙!30警強拖押走 台大男生連3怒吼] [ETtoday] [2017-11-12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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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騎士在市民大道、林森路口瘋狂待轉,引發警方動員。(圖/翻攝「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」臉書,下同)

為爭取路權,機車族號召在全台舉行「待轉大富翁」抗議,10日晚間6時許,在台北市市民大道、林森路口瘋狂待轉,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!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曝光行車紀錄器影片指控,中山警分局以緩慢行駛導致塞車為由,開單舉發,還出動30警力,強行拔車鑰匙,將台大吳姓男學生連人帶車拖走,造成車損、四肢多處挫傷等。

「廢除禁行機車、不強制兩段式左轉」,機車族10日晚間6時許在市民大道、林森路口瘋狂待轉,行車紀錄器畫面中,台大吳姓男學生穿著橘色短褲、頭戴全罩安全帽騎至待轉區時,被員警攔查要求「往前」、「靠邊停」,他不願配合,不斷大聲質問「理由!理由!理由!」被大批警力包圍更氣得連吼3次「我什麼時候妨害道路交通!」

▼騎車「瘋狂待轉」遭拔鑰匙!30警強拖押走,台大男生連3怒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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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場情勢越來越緊張,警方也大聲駁斥吳男已經妨害道路交通「下車」、「配合稽查」、「人先帶走」、「你先不要那麼激動」、「請你配合一下」,接著近10警力包圍,拔了他的車鑰匙,連人帶車拖行至路旁。一旁的民眾目擊全程,2分鐘影片由機車路權促進會曝光,痛批警方強行押走待轉騎士。

促進會11日晚間發布聲明稿,指控中山分局濫行使用強制力壓制民眾,逾越警察職權,行為失控,當天因吳生受查證身分、詢問盤查原因,警方沒有答覆,就下令以高達30強勢警力,將他連人帶車拖離車道,造成衣物、車輛損壞,受四肢及右肩多處挫傷,已屬違法。

▼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聲明稿全文如下:

一、民眾自主舉辦及參與待轉大富翁事件,屬於各別人民行為自由及言論自由之一部;且上開活動內容為依照交通道路安全規則第99條,以起步速度往路口設置之待轉區移動,顯未構成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查證之要件。中山分局警方以「緩慢行駛嚴重影響車流造成壅塞」為理由對民眾開立交通違規勸導單及舉發通知單,已不具合法基礎。

二、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第2項規定,警方得使用強制力之規定,是以查證身分之時遇到民眾抗拒為前提。若不具合法查證之基礎,即濫行使用強制力壓制民眾,已屬逾越警察職權之失控行為。本次因吳姓學生受查證身分並詢問盤查原因,警方未依法答覆法源依據,台北市中山分局帶隊指揮官即違法下令使用強制力,以高達三十人之強勢警力,將吳姓學生連人帶車拖離行駛之車道,造成民眾衣物破損、車輛損害,及分別受四肢及右肩多處挫傷等傷害,如此行逕已屬違法。本會除強力譴責外,並呼籲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對指揮違法使用強制力人員嚴加懲處,以彰其咎。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v/K9aCX0GwSOk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雖然他們這樣繞待轉區有點白目,但在怎樣他們還是照著道路規矩走,警察怎可以用強行態度對人民呢?
還30個警察抓一個依法待轉的騎車學生...
之前遊覽車故意癱瘓交通警察也不敢這樣抓,因為沒辦法把人跟車一起拖走嗎?

作者: msgp01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2:02 PM

明顯就故意的阿 那位仁兄還裝無辜  配合很難嗎?

妨礙下班車流 是很正確的事嗎?
作者: bigcat5240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2:08 PM

我只發現兩個字又是"台大"
冊塔尬掏殼歹企?
員警使用"公權力"

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第2項規定,警方得使用強制力之規定,是以查證身分之時遇到民眾抗拒為前提
難不成酒駕也能抗拒?
你他圈圈的搞得我好亂!
在修法前,配合條子給他看駕照,也比較有話說
每次都是用"學生身分"再採取"公民不服從"真的有比較好?

作者: le7514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2:11 PM

古來「民不與官鬥」;虧他死讀書死背書考入『台灣大學』→記憶力有餘智商不足.....
在民主社會狗吠火車是沒用;
想要改變社會唯一的方法是加入或創立政黨,遊說人民把選票投給您既『不入虎山焉得虎子』;
當您當選時,就不是『狗吠火車』;
當您當選時又佔議會多數,『只要您高興,新設的車站會令火車停站』,
政策會轉彎,法律會為您改變;
這就是民主,比的是少數服從多數,不是比孰對孰錯!

作者: ji3g4ericya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2:14 PM

我是覺得有正當方法可以請政府改政策,
但是這種妨礙他人的事情還是別做,
這時間還不如去做些有意義的事情。
作者: jcme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2:24 PM

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K0040012
就看第三條第一項,就直接犯法了
一、道路:指公路、街道、巷衖、廣場、騎樓、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。
理由?道路是"通行"的地方,而非"目標","從待轉區到待轉區"本身就已經違法了
因為待轉區屬於"道路",他只提供你"通行",而不是你可以"停留"的地方
所以"我要去那個待轉區"這件事情本身就不合法,因為待轉區不是你可以"去"的地方
待轉區本身也沒有"停車"的功能,真的"去"了也是犯法的


作者: unouno55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2:24 PM

有能力考上台大.一定有能力可以幹掉科P.加油
作者: joyen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2:48 PM

妨害他人就不叫民主,自己的自由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,就不叫自由
作者: wmhman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3:29 PM

警察恐怕又要被民進黨議員叫去罰站了吧
惹到學生又還是台大的
那是它們的大票倉啊
作者: 阿拉丁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3:31 PM

死鬼島,在市區騎機車也會 [鬼打牆],轉呀轉的。

95無鉛汽油漲到1公升50元,就能解決了。
作者: 330033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3:57 PM

以後直接給學生證,不用給任何東西,反正學生的人權最大,一般用路人只能靠一邊
作者: 利希德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4:25 PM

拜託!有兩段指示路口,機車綠燈在等左轉要停哪裡,要騎去內車道吧,
不然還不是擋到直行車和右轉車,要停機車區妨礙交通啊!有比較快嗎?
少部分人的高雄式左轉有比較安全嗎?讀書讀到腦X了嗎?
台中環中路、西屯路、五權西路、向上路、中港路,文心路等,
常有騎士高雄式左轉遭撞噴飛事故,直接當場蓋綠布、白布但沒上新聞也不少。
算了~等到他有車開車在那幹翹突左轉機車時,就會想起自己也做過這件事!
作者: kandv124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4:35 PM

喔!

照這樣的邏輯...法律沒規定....大家就鑽法律漏洞

24小時天天轉

把交通癱瘓掉就好...大家一起塞車塞到死

警察千萬不要管...

這樣好嗎?

知法...玩法...傷害大家權益.....一句話

無恥!

而發文的板主無腦!
作者: ldj27604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4:43 PM

考量交通流量及安全所以在有些路口會設置機車須兩段式轉彎~~~~
這一切也都是為了用路人的安全所做的規劃~~~~
每天交通事故那麼多~~~~都是用路人不守交通規則的下場~~~~
作者: th314a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4:43 PM

用這種方法會得到其他人的支持?
只能說科科
作者: 阿醇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4:46 PM

又是台大喔
我知道這是台灣最高學府啦
但你知道你們學校世界排名一直降降降嗎?
整天只會搞一堆狗屁543
真的好好唸書好嗎?
作者: aasbaaae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4:50 PM

照著規矩?

路權申請呢?

台大的教出來的水準連路人都看不下去

他們的腦袋想到的好辦法就是讓條子替它們的無聊負責?

可以啊~這智商~

哈哈哈哈哈哈
作者: lealtone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4:53 PM

法律的對錯並不一定是一件事情本身的對錯。公道自在人心。
作者: wen056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5:41 PM

如果不是一群車永無止盡的在該路段兩段式左轉,騎過去就好,該路段也不會有那麼多機車塞在那裡,提出自己的訴求固然沒錯,但似乎也要顧及到其他人的便利性與感受...
作者: 西瓜汁小梅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5:45 PM

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7-11-12 05:52 PM 編輯
kandv124 發表於 2017-11-12 04:35 PM
喔!

照這樣的邏輯...法律沒規定....大家就鑽法律漏洞

這個才明顯違法吧?怎麼沒抓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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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QooKai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5:54 PM

真有病!這只會給其他用路人找麻煩,觀感更差...

作者: rax74622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6:51 PM

本帖最後由 rax74622 於 2017-11-12 06:54 PM 編輯

個人並不覺得待轉哪裡不好
那些認為待轉不好的點在那?

哪裡不安全??
以這種人騎車的觀念跟方式
直接轉才叫做找死!

別人都沒事就你有事,
為什麼?? 因為笨!
尤其越大的路口更該要待轉
法規不是很完善這是確定的
但這些反對的人勒??  只會想到自己
不想辦法去提案反而在那繞圈圈
然後在那說我又沒犯法  法律沒這條...
這年頭只要看不順眼,不用講理,去鬧就有糖吃是吧??
下四下正,父母教養都有問題
這年頭大學生連20年前國中生都不如了...
可憐的台大被這些智障搞爛...
作者: 乂遺忘乂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7:17 PM

我覺得還是要強制二段式左轉
比較安全
不然車禍只會更多.....
作者: 71123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7:34 PM

你有沒有民進黨黨證?沒有,怎麼說都是你的錯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有,怎麼說都是你的對
請記得辦一張民進黨黨證...這樣你到台大校園去抗議(請見中國好聲音抗議事件),無理取鬧,妳都是對的,沒有黨證,就會像這個事件一樣...
作者: esop7749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8:20 PM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wmhman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8:22 PM

西瓜汁小梅 發表於 2017-11-12 05:45 PM
這個才明顯違法吧?怎麼沒抓?

好像是沒抓
但被批評的力道也是強的多
但...
一個是為了生活
一個是為了...路權
路權是好聽吧
我怎麼感覺是"我騎得爽比較重要  規則啥的干我屁事"的路權
作者: minelexus621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8:26 PM

其實有法則可以將這位仁兄趕走或帶回警局唷

好像是妨害什麼什麼交通的
作者: richgod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8:35 PM

台灣人習慣性以自己個人自由為名去妨礙其他人的自由,台灣真是民粹發展的最好典範!成天只會想到自己,就跟無恥政客一樣!
作者: caacss19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8:37 PM

那種蚊子叮的鳥傷
哭成斷手斷腳樣子
真她媽丟臉至極
兩段式左轉是維護機車族的安全
一個肉包鐵的在內線快車道和汽車拚?
圖利殯葬業者喔
作者: jeff78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8:40 PM

待轉還不錯呀,有何好抗議的呀,三寶就是亂轉呀
作者: fanky01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9:06 PM

可以去鄉下一點的待轉區停留
車少人少想轉來轉去也不妨礙誰
這些台大學生頭腦真不好
作者: wangminyuan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09:39 PM

萬一真的有人是要待轉的, 那會不會被抓錯了,
作者: guts0927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11:14 PM

le7514 發表於 2017-11-12 02:11 PM
古來「民不與官鬥」;虧他死讀書死背書考入『台灣大學』→記憶力有餘智商不足.....
在民主社會狗吠火車是沒 ...

你確定是少數服從多數
作者: 平淡幸福    時間: 2017-11-12 11:39 PM

用妨礙他人 來表達訴求

對其他人不公平

如果真的不想待轉

可以搬去其他縣市  甚至不用看紅綠燈


作者: yohoho16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2:14 AM

我是覺得待轉不錯,就是待轉區劃的位置要規劃好。
我家附近的待轉區有三分之一區塊在外車道上.....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2:17 AM

不要阻礙到別人,誰管你那麼多。
作者: 石灰水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2:24 AM

只能笑笑了

雖明訂機車須兩段式左轉
而大部分機車使用者會遵守
還是有一部份根本沒在兩段式

而且大多需兩段式的路口都是車流量頂尖的路口
難道要以肉身跟直行汽車搶路權?
作者: darkride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2:53 AM

滿街的"瘋狂"違停怎麼不抓呢?
作者: tonypan38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1:02 AM

現在大學生很多都是仗著學身身分以為如此就可以為所欲為了,搞得一堆無辜人民跟著被牽連,不知道書都讀到哪裡去了。
作者: guts0927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2:38 AM

台灣記者 法官 大學生 三害
作者: sr5252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7:18 AM

wangminyuan 發表於 2017-11-12 09:39 PM
萬一真的有人是要待轉的, 那會不會被抓錯了,

真的待轉,通常會先乖乖配合,因為不想待太久。還有會被警方鎖定,大概是轉過一圈以上吧。
作者: 李很白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7:24 AM

馬路如虎口,待轉區先天不良很容易被撞,請不要白目,害人害己
作者: guts0927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1:07 AM

人家下班敢吃飯休息 吃閒飯的新大腸花在熱身 選舉前要練兵
作者: gogosp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1:28 AM

我個人覺得設定機車待轉區的利大於弊,機車直接左轉和快車道的汽車爭道危險性更呀!



作者: vup4m3q0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1:28 AM

爭取路權本身是對的,但是搞到交通大塞車是怎樣
做成這樣本來可以也會被他們搞到不行
作者: a20090228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1:30 AM

騎士合法待轉沒錯啊 拉人的理由呢?
交通法裡沒講不能故意待轉 ,  
要以 緩慢行駛嚴重影響車流造成壅塞  那上下班時間的待轉車不就全都要查
作者: power2221943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2:00 PM

真的是無言了   不知道意義為何
作者: 2k6rmp4j6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2:14 PM

爭取權益是沒有錯,但是號召大批民眾占用影響到其他用路人,這種行為就顯的很白木
作者: justsagogo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2:32 PM

沒有申請就在交通要道辦活動,警察當然有權抓你
作者: jowei15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1:04 PM

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那又是啥東西呀?台灣機車的路權已經夠鬆了,根本就是過太爽了!!!
作者: jniutqoii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1:06 PM

我個人時常
應該這樣說 每年我都會帶著家人到國外住上一段時間
單純以國外交通來說 是沒在代轉的 而且台灣一開始 也是因為交通規劃不完善才會出現機車要代轉這個法規
回到台灣交通代轉問題
因為常年這樣做 所以 也習慣了 在台灣 我也習慣代轉 一開始要我不轉的話 我也會不適應
看到這 應該看的出來 我是習慣代轉的人
但 又依照新聞來討論 我覺得 大學生依法代轉 又沒做出什麼特別的動作 叫囂~~~ 警察怎會去要求他~~~呢
就算他們一群人 一直在代轉也是合法的
依法行事 不是應該成為主要重點
感覺有點過當了
確實 他們行為真的影響交通 如果我是路過也會感覺很悶 無言 被迫一個路口要停上好幾次才能過 但 他們有犯法嗎
我覺得要就事論事
一 他們確實影響交通 但 沒犯法 警察在執法應該依照法令去
不是臨不臨檢問題了 他不是騎贓車也沒做出挑釁或是危法的行為 就不該對他做出什麼~~~
再來 台灣交通上確實有很多問題 是真的要檢討一下
隨便騎出去十分鐘你看路邊光亂停車就一堆 逆向的 闖紅燈的 不遵守號誌左右轉~~~ 一堆啊
要有確實的配套人民也要好好的遵守才是重點
作者: MS1174671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1:10 PM

台大不愧是台灣各種毒瘤癌症的溫床
作者: 徒弟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1:15 PM

他怎麼不先示範一下騎去內車道轉彎看看  

待轉區已經是最安全的做法了
作者: geniusada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1:22 PM

號招人出來妨礙交通  
被拖走剛剛好而已

作者: zwxyzxxx0256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1:34 PM

是非對錯都沒有判斷力了,他們雖然沒有違法但是號召人群
玩這種遊戲是想阻礙交通嗎? 跟那些鑽法律漏洞的有什麼不一樣
作者: ben6705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1:40 PM

本帖最後由 ben6705 於 2017-11-13 01:41 PM 編輯

大學生被警察打啊?很好啊.
反正大學生不都是一大票民進黨的黨工,被警察打有證據嗎?有證據就圠請求國賠.
白目大學生應該被打.

作者: demon3412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1:40 PM

可能在為自己從政鋪路
哈哈
作者: leehung86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1:44 PM

本帖最後由 leehung86 於 2017-11-13 01:47 PM 編輯

這類活動根本就是 路過 的翻版,實際上就是影響用路人的路權,時間已經是晚上了,容易視線不佳且是車流量要開始增加,當天是運氣好,假使有救護車或消防車剛好緊急通過該路段呢?如果是依法申請該路段進行活動,若有緊急事故,救援車輛也會避開該路段,但...這些人就是打著剛好一群人在那邊繞圈圈,沒知識也該有常識吧?啊…抱歉,這些人若真的都是臺大學生,呵呵,他們的教授還真是會教啊!
作者: s31039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2:12 PM

要抗議是可以,但是這樣影響到用路人已經是缺德,諷刺的是不這樣做就沒人理
作者: jackieady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2:14 PM

書讀到台大還不知道法治?丟臉都丟到祖先去了!
勿把以正義之名,行卑鄙之實!
就是看準台灣警察好欺負,在美國?早就死了!

作者: swfily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2:15 PM

一個人玩待轉大富翁, 影響不大, 一群人玩待轉大富翁, 要平常上下班的用路人怎麼辦?

硬要說的話, 一個警察要這個人民出示身分證, 然後1公尺外另一個警察再度要求出示身分證
這種行為也可以被接受嗎?

要跟這種不理性的民眾玩法, 公權力不是玩不起, 而是在耗費大量的社會資源下, 大家滿意嗎?
更讓我想不懂的是, 柯文哲當了市長了, 小英當總統了, 賴神也接了閣揆了
為什麼這些青年紅衛兵還用這些手段來表達意見, 罔顧其他用路人的權益?

如果覺得待轉不合理, 難道不能循正當管道申訴嗎?
還是說他的意見才是意見, 其他人不認同他的意見或者他的意見不能成案, 民眾就耍賴抗議?

為了少部分的人自以為是的道理, 不顧其他多數人的想法, 這就是國外對台灣"民主"的看法
作者: HEAT56127834910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3:36 PM

我比較好奇他為什麼那麼閒去做這種事
挑戰公權力對他一點都沒好處
真不知道他在想什麼
作者: Jaok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4:08 PM

這種抗議方式只會帶給其他人的不便,要修法不是該去找立委嗎
作者: chang19801211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4:26 PM

台大 呆大 傻傻分不清楚 成天正事不做 淨搞這些無聊事 難怪台大會跌出世界百大之外 台灣真正有能力的都離開台灣了 誰還要去台大
作者: 型藍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4:32 PM

不看看這裡是哪裡 在台灣還是要乖乖待轉
作者: ts153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4:37 PM

路權不是這樣爭出來的! 恐怕會適得其反吧?
作者: maersk666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4:54 PM

現今這社會"台大"這兩個字就可以無法無天了嗎!!真的吃飽太閒!!
作者: koi114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4:59 PM

joyen 發表於 2017-11-12 02:48 PM
妨害他人就不叫民主,自己的自由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,就不叫自由

中肯,已經妨礙他人自由,就不是自己可以伸張的自由範圍了!
作者: k221eddie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7:11 PM

當初設置兩段式左轉的目的
是避免同向不同車道的車流發生碰撞
也有不少影片可以去看看發生那些意外
其中 變換車道後機車直接左轉
後方車輛多數閃避不及會直接撞上去
因為機車要轉彎勢必減速
有些甚至直接變換車道 急剎準備轉彎
而且台灣是左駕  機車要靠右行駛
如果要左轉 目前兩段式很麻煩卻較安全

也有很大一部分騎士  每個路口不管有沒有提示兩段式左轉  一律兩段式
其實 沒有兩段式左轉規定的路口  若進行兩段式左轉的話   其停車的位置
是違規的  也可能造成自己或者別人的危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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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議是自由  可是用自己的自由侵害他人
警察有權 可以取締  理由不是很明顯嗎
也許幾年後在這瞎鬧的台大生出社會了  
才會懂 下班想早點回家的心情

不過出動這麼大量警力  是否必要?
作者: littleboy1001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7:20 PM

抓走,
全部都抓走,
跟本防礙交通,
話說"沒待轉機制",
我看死得更快吧!!
作者: jaichen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7:20 PM

書都念到哪去了~~
這麼白目 想被人抓又怕被人抓....
最後警察大人結束了這場鬧劇~~
這麼不想兩段轉....那就乖乖走路啊....
要不就是開汽車啊....
作者: he00644763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7:29 PM

道路可不是只有妳們在用的
學生不讀書跑去那瘋狂待轉是很閒嗎?
有那閒情不如幫家裡打掃孝順父母更實在吧??
作者: 我應該不會愛你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0:18 PM

如果實行合法的抗議活動什麼的或許還OK
但這樣不斷的待轉待轉只會妨礙交通
已經妨礙到別人的自由就已經不適自由了
作者: cgh1478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1:29 PM

怎麼又是[台大]生?!
[台大]最近很占新聞版面喔...
作者: sa0223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1:31 PM

警察的確是違法了

你要抓人,也要說出對方是違反哪一條法律

而不是只講說要配合調查

某樓所說的道路疑義,那可是要經過大法官解釋後

形成判例才可能有拘束力
作者: YAMAZAKIMAN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1:35 PM

死好 最好一棒打死這種廢人 整天無事耍白癡
作者: 55006600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1:06 AM

其實有點難判斷,因為沒在現場看到
或許訴求是要表達,但是不應該影響別人
由其實兩段式左轉,是立意良善的規定
並不會阻擾行車,要去抗議這條其實怪怪的
作者: 海上的風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4:59 AM

一堆問題的人 就像 在總統府前面抗議一樣 年金問題

今天 既然 你要抗議  那你要政府配合你 你自己也要思考 用什麼理由說服別人

而不是一昧的 強制要求改善

政府改了 又在那邊說改的不好  那麼就要自己提出方法阿
作者: rhbsibu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7:32 AM

台大生就是勇,阿陸仔打來時就靠這些人了
作者: qaz123plm321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7:50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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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kkiitt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7:53 AM

號稱民主的台灣
在野時
要絕對的民主自由,政府不可對人民有任何箝制作為
執政後
要絕對集權與專制,如不服從就是反民主反改革
真是好棒棒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作者: linf2245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8:30 AM

本帖最後由 linf2245 於 2017-11-14 08:31 AM 編輯

為什麻帶走? 因為他們是"蓄意兩段式左轉",在那個路口那邊一直轉
為什麻會出現兩段式左轉這個東西,因為就是有一堆老鼠屎走的時候都不看,才會有今天的兩段式左轉問題出現。


作者: lingsaa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4:56 PM

msgp01 發表於 2017-11-12 02:02 PM
明顯就故意的阿 那位仁兄還裝無辜  配合很難嗎?

妨礙下班車流 是很正確的事嗎? ...

本來就是故意的啊,但故意卻沒有違法,要配合什麼呢?警察可不能無故盤查人民啊。妨礙下班車流?有違反交通法規嗎?有違規,請警察依法開單,沒有違法違規,警察將人拖走,那是警察違法啊~!你搞不清楚嗎???
作者: lingsaa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4:58 PM

th314a 發表於 2017-11-12 04:43 PM
用這種方法會得到其他人的支持?
只能說科科

說警察不對,不代表支持這樣的行為啊,這你不懂嗎?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,該行為並未違法違規,雖不可取,但警察違法行為,更是有問題啊~!
作者: lingsaa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5:02 PM

ldj27604 發表於 2017-11-12 04:43 PM
考量交通流量及安全所以在有些路口會設置機車須兩段式轉彎~~~~
這一切也都是為了用路人的安全所做的規劃~~~ ...

交通事故多?兩段式轉彎並不能保證機車騎士,在前進待轉的期間,不會發生車禍啊。
政府只會告訴你,有待轉後減少多少機車左轉的車禍,卻不會告訴你,機車因為要待轉,而遭受右轉車輛撞擊造成的車禍啊~!
作者: 比西摩夫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5:14 PM

兩段式左轉在某些方面來看
是能夠保護機車族的安全
直接左轉危險性還是有
要抗爭可以用不影響其他人的方式
不要因為自己的理念而去影響別人
作者: haidou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5:26 PM

民眾真的有點問題
為什麼一定要搞警察
警察真的很辛苦
抗議場面,警察出面
有事情也是報案找警察
警察的權力多被民眾及政客玩死了
作者: b0923662332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5:35 PM

我覺得就不要理他阿,愛待轉就讓他待轉啊,反正是浪費它的時間和油錢
作者: w88511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5:47 PM

個人對於待轉制度沒意見,制度有好有壞,
如果台灣人民駕駛素質高,我認為不需要待轉,
很可惜現況是駕駛素質差到不行。

要抗議可以,但真的不要妨礙到交通順暢度,
有沒有妨礙到也不是你說沒有就沒有,而是其他用路人的感受,
假如有,我支持警察制止的行為!
作者: caacss19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5:47 PM

本帖最後由 caacss19 於 2017-11-14 05:59 PM 編輯
lingsaa 發表於 2017-11-14 04:56 PM
本來就是故意的啊,但故意卻沒有違法,要配合什麼呢?警察可不能無故盤查人民啊。妨礙下班車流?有違反交通 ...

光你說"故意"一詞出現,就可知你毫無民主素養
民主法治國家,民主真諦"不可妨礙他人自由",這名台大生在那無故瘋狂自轉
妨礙到其他用路人的"通行自由"。光這點,此位台大生就沒理再先了!!想要路權,可去申請路權陳抗!!
未申請路權陳抗,已違法在先了!!至於盤查
依據"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"
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,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:
一、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。

作者: caacss19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5:49 PM

lingsaa 發表於 2017-11-14 04:58 PM
說警察不對,不代表支持這樣的行為啊,這你不懂嗎?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,該行為並未違法違規,雖不可取, ...

警察並無不法
"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"
警方有義務維護道路秩序
二者
憲法保障人民自由,是沒錯!!但,自由是不能"影響他人的自由"
這名台大生早已影響其他用路人"通行自由"
作者: phtn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5:53 PM

這新聞為什麼特別提台大嘞,是台大的太刁?還是拱台大的出來可以鬧大一點?
作者: caacss19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5:54 PM

本帖最後由 caacss19 於 2017-11-14 05:55 PM 編輯
lingsaa 發表於 2017-11-14 05:02 PM
交通事故多?兩段式轉彎並不能保證機車騎士,在前進待轉的期間,不會發生車禍啊。
政府只會告訴你,有待轉 ...

兩段式左轉的出現
就是先前太多機車族直接左轉與汽車爭道,而喪命
所以才出現兩段式左轉
前進待轉期間,本就是機車族該注意,好嘛...........
若照你邏輯,紅綠燈也可不必了!!
因為政府沒告訴你,在紅綠燈前減速期間,不會發生車禍阿
於待轉區遭右轉汽車擦撞,那汽車的有責阿
若再度照你邏輯,汽車左轉道也可不必了阿
因為政府沒告訴你,要待轉,也會受其他車輛撞擊造成的車禍
作者: TYLOR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6:03 PM

  要無限待轉  請凌晨  自己去轉  不要妨礙交通  大家上班很累  都很想早點回家休息  
作者: LOTTO0110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6:09 PM

我想問為什麼不想待轉? 不想待轉去高雄阿~不想活命去跳河阿....
與其爭不想待轉 不如爭人車3段式分流 東西向南北向跟人流
與其在哪演猴戲 不如動動腦吧
作者: fzr2003200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6:44 PM

你知道警察抓人2個就夠了~
就是因為警察依法無據~
才用30人把人擠走~
又不敢弄傷人~怕被告~
這是合法抗議行為阿~
沒有這些勇敢敢抗議的人~
我們只能受政府擺佈阿!
作者: 賢狼赫蘿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6:47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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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ecall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7:03 PM

這些人證明了台灣亂象出台大
別再濫用所謂的自由了
作者: 不可思議的少年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7:20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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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ax142536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7:28 PM

今天換議員就不管了吧...不過如果我在那裡,我也希望他被抓吧
畢竟塞車很煩人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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