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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296a 發表於 2014-10-25 06:12 PM

第二十九章 送行

當年,顧婉與舅舅相認之後,來往的都是世家大族,家家戶戶都有藏書,甚至把藏書的多寡,當成一個家族能不能稱為世家的判定標準,甚至還有一些宗族,歷經舉全族之力,建起藏書樓,讓族裡的子弟都能進去讀書......

顧婉自己,更是被她舅舅嚴格要求,每日按照課表學習琴棋書畫,書是想不讀都不行的。後來又跑到二十一世紀那個什麼都值錢,只有知識不值錢,想學什麼都能學到,就看願不願意去學的地方,呆了三十多年,自然,她也就無法理解,寒門百姓對知識的敬畏之情。

此時見陳惠看書本的目光發直,顧婉便出聲道:“這些都是些遊記之類的雜書,若是陳嫂子喜歡,盡可拿去讀。”

陳惠眼前一亮,笑道:“那我可真不客氣了,當年跟著爹爹也識了幾個字,好長時間不讀書,還真怕自己把那點兒東西都還回去!”

顧婉莞爾一笑,覺得陳嫂子這人還算爽利,算得上見多識廣,到是可以結交一二,陳惠更是不敢小瞧了顧婉,兩家之後,來往到越來越密切起來。

喬遷宴之後,孫鏢頭幫忙給顧安然和顧婉辦理了寄籍,顧家也就算是在村裡安家落戶了,在亂世,背井離鄉,流亡的人口眾多,寄籍也變得非常簡單。

一切安置妥當,顧婉就開始琢磨著要添幾房下人,雖然說他們現在的宅子不大,家裡也就兄妹兩個,但平時兩兄妹事情都多,顧安然要讀書備考,顧婉也正是學習的年紀,還得抽時間練字,做女紅,好換取積分,家裡洗掃,做飯之類的差事,總不能讓他們兄妹自己動手。

當初在上琅,兩兄妹家業不大,加上要守孝,既不用應酬,吃穿也簡單,到用不著找使喚的人,可到了涯州,將來是要和其他家族打交道的,大哥將來也要和他的同窗們相處,總不能連個伺候筆墨的書童都沒有!

上輩子他們兄妹在大庸飽受奚落,也有不注重門面工作的因素在內,顧婉到現在還記得,那時她因為逃難,在路上傷了身體,到了大庸,皮膚又黑又粗糙,個子也小,身體乾瘦,就算又舅舅憐惜,可外人卻不把她一個黃毛丫頭放在心上,哪怕後來她生成絕色,在那些人心裡,還是牢牢記著頭一次見面時,她的樣子!

就連她嫁入榮家之後,本來和善可親的婆婆,也變得言語刁鑽,當面諷刺......這麼多年過去,當年的事情,顧婉已經不太放在心上,卻絕不肯讓他們兄妹重蹈覆轍......

再說,涯州不比上琅,家裡也需要人看家護院的。

當然,暫且不用著急,顧婉現在人生地不熟,根本不知道上哪裡去找可靠的人手,而外面不知根底的下人,她還不敢要。

三月初八,上祀節過後的第五天,孫鏢頭就接到自家主子的召喚,結束了這麼長時間在顧家混吃混合的日子,依依不捨地準備離去。

聽說孫鏢頭要走,顧婉一大早起來,便去廚房忙活,給他們一群小夥子做飯,把醃漬好的幾隻野鴨蒸上,又取了幾隻小雞子,切成塊兒,乾炒了加入豆瓣辣醬,做了個雞子火鍋,又弄了一個老醋花生,溜了個肉片,拌了筍絲。

孫鏢頭就在院子裡坐著,一手捧大海碗,往嘴裡灌家常的牛骨老湯,另隻手拿著厚厚的蔥油餅卷,吃得滿嘴流油,一邊還唉聲嘆息。

顧婉看著他愁眉苦臉的模樣,哭笑不得:“我說,孫鏢頭,我做的飯菜,可是不合胃口?別太講究了,咱們小門小戶,有個粗茶淡飯,也就湊合一下吧。”

孫鏢頭把起碼有多半斤重的餅卷吃完,才嘆道:“哎,不是你做的飯不好,而是太好了,瞧瞧,這牛骨湯鮮香無比,一點兒腥味也無,吃慣了小娘子的手藝,將來可怎麼辦......哎哎哎,你們幾個小子急什麼,悠著點,不知道的,還以為爺爺克扣你們夥食了呢。”

他就這麼幾句話的工夫,眼前的一隻切成片的鴨子,已經不見蹤影,孫鏢頭趕緊低頭,護住另外一隻鴨子。顧婉搖搖頭,不理會他們爭食,徑自進屋把自己給孫鏢頭準備的東西拿出來,反正相處這麼長時間,她對這夥子人的大食量,已經很了解,做的飯菜也是盡量多,肯定夠吃了,只是他們既然要趕路,吃飽就好,也不能容他們吃撐。

等顧婉拎著包袱和食盒出門,湯菜已經下去了七七八八,孫鏢頭正愜意地眯著眼睛,夾著花生慢慢品嘗,聽見動靜,一抬頭看到顧婉手裡的食盒,頓時眼前一亮,笑道:“我就知道,小娘子肯定忘不了老漢的點心。”

顧婉翻了個白眼,把食盒塞過去:“不是給你的,給我妹子吃的。”孫鏢頭到了三十八,才有了個小女兒,愛如至寶,經常在顧婉面前誇讚。

後來,兩個人漸漸熟識,顧婉知道他閨女最嗜甜食,喜歡吃點心,每一次他去上琅,就總忘不了準備些點心,讓他帶回去給小姑娘吃,只不過,那時候路途遙遠,顧婉給準備的一般都是耐存放的乾果零食,這一次卻沒有顧忌,非常豐盛。

孫鏢頭看著食盒裡做的精緻小巧,跟藝術品一樣的,如意糕,梅花香餅,七巧點心,還有晶瑩的雪糖,笑呵呵地道:“這般精緻,我都怕我閨女只顧著看,都忘了吃啊!”話雖如此,他的目光卻更長久地落在雪糖上面,還忍不住拿了一塊兒品嘗,心下有些驚奇——當年在‘蜜齋’,辛辛苦苦,花了五十兩銀子,買回去哄閨女的雪糖,可沒有這麼白,這麼晶瑩剔透......

“行了,這些是給我妹妹的,你們別看了。”顧婉伸手把食盒的蓋子蓋上,讓人送上車,才把另外一個包袱遞給孫鏢頭,“孫鏢頭,我不是答應告訴你,怎麼給馬車減震?我從書上看到一種叫彈簧減震器的小物件,設計圖紙都寫好了,你直接拿給你們的工匠吧,不過,能不能做出來,我可不敢保證。”

孫鏢頭眼前一亮,如獲至寶,看的顧婉一陣心虛,她本身對這些是完全不懂,根本是直接按照買來的設計圖照葫蘆畫瓢,畫出來的,至於對方的工匠能不能看的懂,看懂了以現在的條件,又能不能手工製造,她心裡一點兒底也沒有。

“咳咳。”顧婉眨眨眼,把心虛的話吞回去,又漫不經心地道,“還有,我還從書上抄下來一個製造雪糖的秘方,制出來的糖比以前的質量高得多,五百兩銀子,不二價,替我給你們東家,他應該不會不買吧?”

咣當——孫鏢頭手裡的湯碗砸在了地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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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296a 發表於 2014-10-25 06:13 PM

第三十章 偷閒

努力把嚇飛的心神又給撈回來,孫鏢頭苦笑:“丫頭,你到底知不知道現在雪糖什麼價?就這麼把秘方送人?也不怕我們東家賴賬?”

顧婉笑了:“就憑你們東家這些年來的照顧,就不是五百兩銀子的事兒,再說......如果你們東家連這點兒賬都賴,那我也只能自認走眼......”

她隱約知道為何承安鏢局的鏢隊會恰好經過上琅,又為什麼願意和她打交道,雖然當時不明白,只有短短幾日相交的貴族少年,為何會記得她這麼一個弱質孤女,還願意給予照顧,但本能的,顧婉相信那個人沒有惡意。

當然,沐家幾十年來,在民間的聲望,也是她安心的依據。

再說,她本就沒把製作砂糖的秘方放在心上,這方子是從天工開物裡摘抄的,在這個年代,確實是好東西,可以顧婉現在的身份,就算拿出來使用,也保不住,說不定會弄個血本無歸,還不如直接賣了方子,也好補足買地需要的銀錢。

況且,顧婉並不算真的缺錢,困難只是暫時的,等在涯州站穩腳跟,開幾個鋪子,有了經濟來源,她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從隨身商店裡換銀子用,反正只要她不揮金如土,弄得破綻太大,在這個年代,大約也不會有人精通會計學,發現她做假賬。

區區一個雪糖生意,論起價值,根本無法和與沐家結交所能帶來的收益相提並論。顧婉的所作所為,從根本上講,根本不是吃虧,而是占了大便宜,數年之後,多少大商家大把大把的銀子掏出來想和沐家合作,還沒有門路呢。

看顧家的小娘子眉眼溫柔,簡直像是送一根糖葫蘆哄小孩子一般輕鬆,仿佛給出去的根本不是什麼生金的寶貝,孫鏢頭深吸了口氣,呢喃:“......難不成,讀書真的能讓人變傻?那我閨女將來......到底是讓她讀書,還是不讓讀......”

要是換了別的十來歲的小女孩兒,隨隨便便就說她有被人家百年老店藏的嚴嚴實實的秘方,而且,秘方還比人家的好,孫鏢頭肯定以為他是瘋了。

可是,顧婉不一樣,相處三年,孫鏢頭也算了解這姑娘,她口中從來不曾有過妄語,行事也比大人還穩重,根本不能拿她當孩子看待。

所以,孫鏢頭絲毫沒有猶豫,就相信了小丫頭的話,小心翼翼地把隨隨便便用一塊兒粗藍布包起來的包袱,壓在車底下,吩咐四個鏢局的鏢師小心看顧,他自己的目光也片刻不敢離。

和顧家小娘子打了聲招呼,孫鏢頭就帶著車隊迅速向興元奔馳,在路上唯一的耽擱,就是他忍不住花大價錢給自家閨女買了一本字帖......想來,孫鏢頭見到顧婉,還是更樂意讓女兒讀書了。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分割——————

沐延昭難得忙裡偷閒,坐在暖熙亭撫琴,他的琴不是什麼‘焦尾’、‘綠綺’之類的名琴,只是由桐木製作的,外表普普通通,音色也普普通通。

——若是文采風流,把琴棋書畫當成生活裡最重要的一部分的,那位王孫公子看到,或許會鄙夷萬分......

那人是非名琴不碰的。

沐延昭憑欄而坐,黑漆漆的琴落在他的膝蓋上,他調的曲子,不大應景兒,是一曲小調——《梁甫吟》,音調悲苦凄切,和他臉上的表情大不一樣。

“步出齊城門,遙望蕩陰裡。裡中有三墓,累累正相似。問是誰家墓,田疆古冶子。力能排南山,文能絕地紀......”

孫鏢頭立在亭前古舊的地板上,耳邊暗沉的琴曲聲環繞,臉色不由古怪,待到琴聲停歇,才道:“公子爺,您今兒是怎麼了?竟彈這些悲悲切切的曲子......”

他懷揣‘聚寶盆’,辛辛苦苦趕回家見到公子,結果,沒說兩句話,連正事兒都沒談到,就聽自家主子在那兒彈琴了,若說是那位小侯爺也罷,反正那位最愛做的就是沒事找事......自家主子可萬萬不能學這種毛病......

沐延昭抬頭,看著孫鏢頭,一本正經地問道:“顧家小娘子做的美食好不好吃?釀的酒可不可口?裁出來的衣裳舒服不舒服?......”

一開始,沐延昭只是說笑兩句,緩和一下他極度抑鬱的心情,但看到孫鏢頭身上,剪裁合體的毛青布長袍,心下居然真的有一點兒異樣,那長袍粗粗一看,並不奢華,但做得非常體貼,容易磨損的部位都稍稍加厚過,領口和袖口的鑲邊暗紋,也異常精緻,顯然,做這袍子的人一定費了相當大的心思。

孫家嬸嬸沒有這般繡工,能做出來的,顯然便是那位小小年紀便顯現出不凡的顧家小娘子......

思緒旁移,沐延昭一陣陣宛如刀割的痛楚,到消減了幾分,臉上溫和的笑容,也更顯自然。

聽到這無論如何也與自家公子形象不符的語言,縱然明知他是在開玩笑,孫鏢頭依舊啞然,半晌才笑道:“鬧了半天,公子爺是吃味了,這大可不必,小娘子給我們的,是小禮,送給公子的,才是大禮一份兒。”說著,就把隨身攜帶的包裹,珍而重之地擱在了公子面前。

沐延昭打開,把裡面厚重的手稿取出,見到上面嫻雅婉麗的字,低聲咕噥了句:“字寫得比我好......”他的字其實也不錯,其聰慧智謀,更是世間少人又及,只是雜務繁忙,又嗜讀書,於習字上面,下的功夫就不夠深,和上輩子寫了幾十年的顧婉自不能比,過些年,等顧婉年紀更大,氣力更足,說不得差距會更大些......

過了半晌,沐延昭的臉色漸漸嚴肅,良久,才嘆道:“確實是大禮......”若是以前,區區一個雪糖的生意,沐家並不在乎,但今時不同往日——半月前他接到消息,一直出資資助涯州的,高建成高老爺子前日被朝廷以通敵罪誅殺,而首告他的,卻是他的外甥,只因他對先皇有大恩,滿門老小才得以保全......

沐延昭心口一痛,臉上容色不改,卻是硬生生把口中的血腥吞了回去......高老爺子待他如子侄,可如今他只能於這樣陽光明媚的下午,調琴悼念,連登門哀悼都不能——高老爺子與他有過約定,他和涯州的關係,決不可公布於世,以免子孫受害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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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296a 發表於 2014-10-25 06:14 PM

第三十一章 人市

顧婉送來生產砂糖的秘方,放在其它時候,沐延昭可能並不會很在乎,此時此刻,心裡卻涌起一股暖流——這個世上,還是知恩圖報的好人多!

當年他對顧婉多番關照,只是覺得那個女孩子特別,還有贈酒之情,沐延昭從來只施恩義,不欠人情,再說只是順手而為,並沒有花費心力,可三年來,不知是不是因為手下人對他有所誤會,他經常從旁人嘴裡聽到有關她的消息,本來只有一丁點兒的感情,到愈加深厚了......

沐延昭當然不可能愛上一個沒長大的小女孩兒,事實上,他的心裡,此刻百分之百充斥著他的大業,於兒女私情上,別說沒有,縱使有,他也要拼命壓製的,他對顧婉的感情,可能只是從一個談得來的朋友,轉移到願意顧惜的小妹妹的方向......

但無論如何,顧婉那個要沐家打好關係的目標,在她還沒有察覺的時候,就已經被動達成。

四月初,百花盛開。

顧婉收到孫鏢頭派專人送來的銀子,足足兩千兩,她也沒推辭客氣,盡數全收,讓人幫忙抬入庫房裡,又花了十點幾分,換了一千兩加進去,這麼一算,家裡的銀錢買地置業之後,若不急著建豪宅,到能吃用幾年,不過讀書不能沒錢,等大哥入集賢館讀書,交際肯定會越來越廣闊,使銀子的地處也就會漸多,看來,還是要置辦些產業,細水長流才好。

收拾妥當,顧婉就和顧安然說了一聲,喚來王策,趕車去興元的人市上逛逛,一是打算考察一下市場,看看開什麼樣的鋪子合適,二來也是存了要給家裡添幾房人手的心思,王策在興元討了幾年生活,對當地的人牙子也認識不少。

豐朝,人口買賣是合法的,但要到衙門登記,這門聲息也是過了明路,決不允許拐賣人口的事情發生,大戶人家挑選人手,多半兒會選擇相熟的人牙子。

像顧家這般初來乍到,自然沒有把人直接召到家裡挑選的面子,想要添合適的人手,還是得辛苦一趟,去集市上碰運氣。

顧安然一聽,也扔下書本,準備攜著妹妹同去,他可是有好幾年沒和妹子一起逛街了。

如今天氣漸暖,顧安然也換了衣袍,他的衣帽鞋襪,都是顧婉新做的,和在上琅時不同,這一次從用料,到剪裁,無一處不用心,做出來的衣裳沒有一點兒針腳痕跡,採用了水墨淡彩的繡法,繡工精緻,早就脫離了一般繡娘的工匠格局。

顧安然穿戴整齊,哪怕他這個不算講究的,也覺得自己這一身兒,縱是去參加皇宮夜宴,也不能不說不合宜!

顧家的馬車和馬,走在街道上,王孫公子唬不住,在尋常人眼裡,還是很出彩的,一路行來,沒有人找麻煩,平穩順當。

進了興元城門,顧婉撩開車簾,看著熱熱鬧鬧的大街,乾脆也不急著走,路邊看到有趣的商鋪,也就扯著哥哥出去瞧瞧,遇上符合心意的,就與和氣生財的掌櫃砍砍價,顧安然就只負責把妹子買來的東西往馬車上塞。

不一會兒,顧婉就進進出出了好幾家店鋪,乾貨也買了不少,顧安然只是縱著自家妹子高興,並不阻攔,還覺得自家妹子此時才有小孩子的朝氣蓬勃,卻不知道,顧婉進人家的乾貨店,點心鋪子,心裡打的可是看物價,‘搶’生意的主意......

從一家幹貨店出來,王策趕著車,替顧家兩兄妹把車門打開,向前看了一眼,就道:“大郎,小娘子,前面就是人市了......”

顧婉點點頭,乾脆也就不乘車,跟在大哥身後半步,慢慢悠悠向前走,轉過一條街,眼前的環境頓時就一變——青石板的道路至此斷絕,前方塵土飛揚,馬牛羊糞到處都是,味道古怪。左側的一片棚子下面,擠滿了人,站著的,蹲著的,躺著的,男女老少都有,一個個衣不遮體,瘦骨伶仃,目光呆滯,還有幾個小孩兒,追著過往的大人討要吃食......

顧安然皺眉,顧婉到沒說什麼,只是眸子黯淡了一下,即使是涯州,這樣的情形也免不了。

王策嘆了口氣:“這些都是外地來逃難的,那些身體強壯的,年輕的,還有貌美的女子自有人牙子帶走,剩下的這些,都是沒什麼手藝的老弱,連想賣身都沒人買,幸好現在是春天,若是寒冬臘月,大約都活不下去。”

“他們怎麼不去福田院?”顧安然眉頭緊蹙,“興元不是有官府開辦的福田院嗎?”

王策搖搖頭:“早就人滿為患了,再說,到了那地方,也只有一口稀粥喝,還不如來碰碰運氣,說不得遇上好人家,把自己賣出去,還有一條活路。大郎,小娘子,你們要是想添人手,還是聽我的,再往前走一走,我有相熟的人牙子,買知根知底的人,用起來也放心。”

顧安然點點頭,扭過臉去,不再看那些人的慘狀,他雖然書生意氣,可也知道,往家裡領人,可不是鬧著玩的,若是他孤身一個,那也就算了,可現在有妹妹在,若是因為一時心軟,碰上個恩將仇報的,只卷了家財逃走也罷,萬一傷害到妹子,他是萬死難辭其咎......

想著,顧安然就扯著顧婉的手,想要離開,卻沒想到,他一扯居然沒有扯動,一轉頭,正看到顧婉愕然地盯著前方,也便舉目望去——“咦?這不是路三娘?怎麼......穿起孝服來了?”

確實是路三娘,她一身髒污,身上的穿著,勉強能看出是孝服,頭上插著一根草標,此時,她正半跪在地上,小心翼翼地給一個靠在墻上,滿臉皺紋的老太太喂水,那老太太遠遠看著,口角歪斜,路三娘再小心,那半碗水也有一小半兒,從她的嘴角淌出。

顧婉驚訝——這路三娘不是在享城?

她這一遲疑的工夫,那路三娘居然看到了她,眼睛一亮,連滾帶爬地衝過來,匍匐在地上,摟住了顧婉的腿:“小娘子,三娘知道你醫術高超,萬望發發慈悲,救救我婆婆......三娘結草銜環,定當厚報.....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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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296a 發表於 2014-10-25 06:15 PM

第三十二章 不想

顧婉愣了愣,一時無語,看路三娘一把鼻涕一把淚的痛哭,還真有些邁不動腳步,到不是她好心,只是醫生本能天性冒頭,見到病人就不自覺想伸手......

王策卻是嚇了一跳,急忙一伸手,拉著顧婉後退了兩步,眼看著不遠處的災民全蠢蠢欲動,都想圍過來,忙道:“這裡不是說話的地方,大郎,小娘子,咱們趕緊走吧。”

顧安然也知道遇見這種情況絕對不能輕易出頭,要不然,很容易被圍堵,他連忙給王策搭了把手,衝過去把那老太太搬上車,趁著大部分人還在觀望,絕塵而去。

前行不遠,剛才的觸目驚心,似乎又淡了,涯州還算好的,只是在一片生機勃發的水墨長卷中,偶爾出現蟲蛀一般的孔洞,而他處,即使是大庸的繁華,看似外表光鮮亮麗,內裡面卻早已經支離破碎了。

尋了一家麵館,王策叫了兩碗刀削麵,路三娘先是小心翼翼地給她婆婆喂了湯麵,這才大口大口,狼吞虎咽地吃下去另外一碗。

這個女子,如今也拋卻她那一身書香傲骨了。

“......三天前,我相公和刺史家的公子出外冶游,沒想到,飛來橫禍,路遇強人,公子被那個叫什麼,塞上‘飛白’的殺手,一劍刺穿眉心致死,而......而我家老爺也讓刺史殺死泄憤......”

不用旁人開口詢問,路三娘一碗面沒吃完,就已經泣不成聲。

“弟弟路禮不見蹤影,老爺在時,我們姐弟好歹還有片瓦遮身,現在老爺不在了,程家把房舍都收了回去,就連我婆婆,也讓他們送到偏房,不給水米,更別說尋醫問藥,我只好帶著婆婆離開......小娘子,您是個慈善人,就行行好,救救我婆婆吧,我路三娘沒別的本事,做做飯,算算賬,縫補衣物,還是能幹的......”

顧婉聞言一怔,苦笑,該發生的,還是發生了。當然,她現在腦海中想的,不是眼前路三娘的悲劇,不是她丈夫的死,而是那件或許和她丈夫的死,多少有關的——那位薛郡大豪商,高建成的死!

——在她久遠的記憶中,對高建成的印象,並不深刻,當年顧婉也只是閨閣女子,朝廷大事,本就知道不多,只隱約記得,慶朝新立,大封功臣,早在景天十五年就被豐朝皇帝水澤,以通敵罪處死的,大豪商高建成,被追封為敬國公,可他的外甥,當年豐朝任命的涯州刺史劉輝,卻不知道讓什麼人給掘墳開棺,挫骨揚灰。

很久之後,才有消息傳出,說當初高建成之死,實與劉輝脫不開關係,而他的兒子劉文靜,更是一把火將高家的祖宅焚毀殆盡,高家的忠僕,因此而死的,不下五十人。

顧婉嘆了口氣,這麼說來,高建成還是死了?歷史真的一點兒都不曾改變......她記得,高建成死後半月,構陷他的兩位豐朝大臣,就死了一個,正是涯州刺史劉輝,至於劉輝的兒子劉文靜,大約只是順帶。

至於另外一個,是中書令陳昊,官雖然不高,卻是簡在帝心的人物,一直順順當當活到慶朝新立,才殉國而亡......

高建成似乎一直暗地裡資助涯州沐家,現在他死了,沐七公子恐怕不好受吧,據傳,他和高建成是忘年交,關係極好,只是不為人所知。

可惜,高建成的死是必然,他家大業大,早已經惹人眼紅,豐朝現在國庫空虛,打仗都沒錢,又怎麼容得下他......

顧婉想起這位給了她很大幫助的沐公子——早知道,雪糖那兩千兩,她就乾脆不要了,那人,現在也缺銀錢......初見時,顧婉不知道那位沐公子是誰,只把他當成一個貴客,一個可以投資的對象,現在,經過三年神交,到開始把那人當朋友看。

要說,兩個人的關係有多密切,那到也不是,顧婉這三年來,即使是通過孫鏢頭,了解到一點兒那人的訊息,也試圖給那人傳達過信息,但除了這一次送雪糖,二人根本就沒有真正來往,只是,沐延昭這個名字,她不熟悉,可沐七公子,她卻是知道的。

在那一世,沐七公子名不見經傳,甚為低調,唯一一次讓他為人所關注,還是他的死亡,大庸城破之前,沐七公子死在燕陽關,領軍的大公子聞聽消息,吐血昏迷,以至於大庸城破之日,又推遲了半月,差一點兒鬧出禍事!

顧婉的心裡忽然一痛,想起三年前所見的,那人明亮透徹的眼睛,第一次生出一種慾望,她不想讓他死......一點兒也不想......

這談何容易,自從知道七公子的身份,她也對孫鏢頭暗示過高建成的處境,事實上,不必她暗示,又誰看不出這裡面的危局?只是,高建成明知有危險,卻依舊不肯改變,他求仁得仁,別人也阻止不了......現在只能指望,沐七公子將來的死亡,不是他自己求的!

“小娘子?”

“婉娘,想什麼呢?”

顧安然的手指敲在顧婉的額頭上,顧婉眨眨眼,回過神,深吸了口氣,笑著對路三娘道:“三娘,我不敢說一定能治好你婆婆,不過,我會盡力。”

醫者父母心,她顧婉當了這麼多年的大夫,這點兒慈悲心,還是有的。

路三娘感激涕零,毫不遲疑地簽了十年的賣身契,收下了五兩銀子,這算是非常的多,現在人不值錢,五兩銀子,買三四個漂亮丫頭都沒問題,簽的還得是死契,更多的人,只要給口飯吃,就很樂意了。不過,路三娘識字,又是書香門第出身,給她五兩銀子,到不算不值,只不過,顧婉給她婆婆治病,所需要的花費,就遠超了這個數......

王策到覺得,路三娘的負擔太重,買了她,就等於還買了一個半死不活的老太婆,根本不划算,再說了,真想要識文斷字的,也不是沒有,何必非要她呢!

顧安然到對此沒有意見,路三娘好歹是知根知底的,比陌生人更好些,而且,他覺得,妹子需要一個老成持重的人照料,別管這女人在別人眼裡是不是夠‘迂’,但她孝順明理,很懂規矩,對主家來說,守規矩總不是壞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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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296a 發表於 2014-10-25 06:16 PM

第三十三章 選僕

熱乎乎的麵條吃完,顧婉見路三娘總算有了些精神氣,轉頭對王策道:“王叔,麻煩你先送三娘回去,我和大哥再轉轉。”

他們出來一趟,總不能只帶一個路三娘回家!

王策想了想,就道:“也好,那大郎和小娘子千萬小心些,我和劉婆子說好了,她就在前面吉祥坊那棵大槐樹下等,劉婆子人面熟,大郎要多聽聽她的意見......”

說完,見顧家兩兄妹老老實實地點頭,他才伸手打開車門,扶著路三娘和她婆婆上車。

顧家這輛馬車的外表,並不算很顯眼,可顧婉也是個好享受的人,只要可以,她從不委屈自己。所以,寬敞的車廂內,陳設不說豪華奢侈,卻絕對舒服。

腳下墊著雪白的,細羊毛編成的毯子,繡著Q老虎和熊貓圖案的坐墊,靠背,外面是錦緞,裡面充了棉花,鬆軟舒適,固定在手邊的矮桌上,鋪蓋著淺粉色的桌巾,上面用彩線繪了兩尾戲水的錦鯉,栩栩如生,充滿了鮮活的靈性。角落裡還固定了一個炭爐,上面安置著精巧的紫砂茶壺......

路三娘一身麻布孝服,衣服頭臉上都灰沉沉的,她婆婆穿戴到是整齊,卻怎麼也掩蓋不住身上那一股異味兒......

剛才還好,坐在外面,沒什麼感覺,但這會兒上了車,路三娘看著自己沾滿泥灰的腳,牢牢扶住自家婆婆,手無足措,心下不覺忐忑。

顧婉卻毫不在意地讓老太太躺在雪白的毯子上,又給了搭了一件大氅,雖然是春日,可涯州臨海,風有些濕冷,還是得注意些才是。

顧婉以前在孤兒院,照顧孩子,溫柔體貼慣了,動作極為輕柔,絕不會讓病人有半點兒不舒坦,這是她的習慣,此時在路三娘看來,卻是說不出的感激,一瞬間,路三娘覺得心頭髮燙,身子一下子就軟了下來,多日來積壓的疲憊,似乎也稍稍消退了些......

王策帶著人先回去,顧婉和顧安然就溜溜達達地去前面不遠處的吉祥坊,一到了吉祥坊,遠遠地便看到一排排插草標賣身的人群,也是男女老少都有,密密麻麻一大片,雖然不似剛才所見那般凄慘,可大多數也是面黃肌瘦,神色疲憊。

凡是有主家願意買下,無不滿面欣喜......

顧婉嘆了口氣,世道不好,也怪不得老百姓們願意賣身為奴!

不說現在是亂世,想起當年太平盛世時,她打理侯府,每次送到她面前,以供挑選的,還是數不勝數,每一個都拼了命想留下,那些人,無不規矩懂事,各有擅長,她隨意選個三等丫頭,也要識幾個字,專職針線上的人,更是各地繡娘都有,有不少家裡並沒有艱難到需要賣兒賣女的地步,但他們還是願意把孩子送到侯府裡做上幾年。

大戶人家出來的奴婢,可比小戶人家的女兒有臉面的多,嫁人也容易,尤其是侯門王府裡出來的,那都是副小姐,不光能學到規矩,學到本事,走之前混得好,主人寬厚,還能從主子那兒得一份賞賜,連嫁妝都省了。

顧安然拉著妹子的手,沒走多遠,就有一個年過半百的婆子迎上前,笑道:“敢問,可是顧家大郎和小娘子?”

顧婉聞言頓足,笑道:“是劉嬸子吧,勞煩您久等了。”

劉婆子臉上堆笑,急道:“哪的話,能幫上大郎和小娘子的忙,是我老婆子的福氣。”說著,她也不廢話,轉身就帶著兄妹兩個進了吉祥坊。

吉祥坊外有幾個壯漢守著,大約是‘保安’一類的人物,不過,並不凶悍,對來往的行人客客氣氣,有時候碰見需要幫忙的,還要伸把手,給推推車,拎拎東西。

顧安然看到這一切,臉上不覺流露出幾分笑意。

顧婉卻沒注意這些,她把大部分心神放在看人上,也給了劉婆子幾分關注,這人和顧婉印象裡的人牙子不同,她當年見的人牙子,個個能言善道,也是珠圍翠繞的,但劉婆子看起來就樸實多了,身上的衣裳是粗麻布的,人很富態,言語和氣,廢話很少,而且,確實人面熟,一路走過,幾乎整個吉祥坊的人都認識,有不少主動與她打招呼。

繞了大半個吉祥坊,見了差不多有七八個人牙子,顧婉還是沒有特別看中的,顧安然到是相中兩個十六七歲,清清秀秀的少年,問了問,兩個人是堂兄弟,王大,王二,家裡遭了土匪,人都死光了,就剩下他們兩個,一路逃難來到涯州,本來在一個地主家裡看家護院,後來那個地主兒子當了官,接他爹去大庸享福,就把他們給打發了。

劉婆子仔細跟相熟的人牙子打探了一下,確定這兩個小子說的都是事實,就讓他們簽了身契,以後就給顧安然當隨從兼伴讀,聽說自家跟的主子是個讀書人,他們也能跟著識字,兩兄弟都眉開眼笑,渾身上下透出一股子喜氣。

之後,劉婆子聽說顧家兩兄妹初來乍到,家裡連個洗衣做飯的都沒有,就乾脆建議他們簽一戶人家,當家的姓吳,叫吳二狗,有三十七八,看著挺老實,能做點兒木匠活,平日裡趕個車,打掃打掃院子都沒問題,他媳婦姓錢,也三十來歲,長得不算好,不過顧婉看了看,手腳都很乾淨,頭髮也梳的整整齊齊,低眉順眼,不是張揚人,還算妥帖,兩口子還有個十一二歲的閨女,可惜,是啞巴,不能說話。

顧安然想了想,就選了他們,花了五兩銀子,簽了死契,男的可以看看大門,打掃打掃院子,女人也能洗洗衣裳,做做飯,他們女兒不會說話,可給她娘在廚房裡打打下手,端茶倒水,還是能做,再說,一家人都買下來,用著也放心。

這家人也很樂意,不只是主人挑選奴僕,賣身的,也想賣個好人家,像顧家兄妹這樣,一看就滿身書香,面相和善,衣著打扮,還很富貴的,好多人都是寧可不要賣身錢,也樂意被他們買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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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296a 發表於 2014-10-25 06:18 PM

第三十四章 偶會

顧婉覺得,這些人暫時用用也足夠,將來人手不夠的時候,可以再添加。

顧安然卻是堅決要給自家妹子買幾個貼身丫頭,現在大戶人家的千金,哪個不是身邊大丫鬟小丫鬟圍著,以他對自家妹子的寵愛,沒錢的時候就算了,現在手頭寬裕,哪肯讓顧婉委屈!

只是從吉祥坊繞了兩圈,沒有一個合心意的,顧安然不是嫌人家木訥,就是嫌人家太活泛,擔心教壞了妹妹,那個挑剔勁兒,讓顧婉都無語了。

劉婆子也算看出顧安然的意思,這是按照給大家千金選貼身丫頭的標準在選人,想了想,就道:“大郎,咱們興元地處偏遠,禮儀之家調教出來的丫頭不多,外面的這些大約都不和您的心意,不如,去裡面碰碰運氣?”

顧婉一怔,她上輩子也管家了幾十年,自然知道劉婆子說的裡面,是吉祥坊內調教下人的地方,那裡出來的人,可和外面不一樣,大多數都是簽訂死契,直接送到名門望族,以供遴選,一百個裡面,能訓練出三五個合格的,就算不錯,聽說最便宜的小丫頭,也得十兩銀子以上,有獨門手藝的,百兩、千兩,也不稀奇。

而且這樣的地方,沒有門路,面子不夠,都進不去,人家辛辛苦苦調教出來的人,總不至於送到平民百姓家去燒火做飯,那也未免太浪費了。

劉婆子一看顧婉的臉色,就知道她在想什麼,有些意外,這裡面的路數,不是經常和這些人打交道的大戶人家主母,管事,還真不容易知道!

不過,她一想也就釋然,看顧婉和顧安然兩兄妹的行為舉止,顯然家世不錯,雖然看著年紀小,不像是管過家,可大戶人家的千金,很小的時候就跟著主母見識過這些,也並不奇怪,便笑道:“小娘子,若是以前,咱們還真沒有門路,可今時不同往日了,吉祥坊的日子也不好過,現如今大戶人家遣散奴婢的多,收人的少,他們手底下積壓的小丫頭們,遲遲賣不出去,早就放開了限制,只要出五十兩銀子的押金,便能進去。”

顧婉不心疼銀子,顧安然在自家妹子身上,也從來沒有金錢觀念。

於是,兩個人便由劉婆子領路,順順當當交了五十兩的押金,進入一座頗有幾分氣勢的小樓。

大堂裡的光線不算明亮,擺設卻還精雅,遠不同於外面的髒亂,人也少,事實上,興元雖然繁茂,到底是亂世,樂意花五十兩來一遭的升鬥小民並不多,真正不把銀錢當錢看的,也用不著親自來這市井之地......

最前方高台上,一個抱著胡琴的中年漢子,操琴拉曲,曲子也尋常,但站在他身旁依依呀呀歌唱的女人,卻不同一般,這是個胡姬,二十七八歲,年紀已經大了,可她五官深邃明麗,眉眼間自然而然地帶著一點兒倦怠的媚態,似乎歷經塵世,滿身疲敝,卻猶有渴望,真正的美麗,與年齡無關,總是吸引人的,看台前站立的三兩個通身商賈氣息的男人,個個凝望著她出神,可那高達三千兩的賣身價,卻讓她無人問津......

胡姬也不焦慮,就站在台上,連看也不看台下,自顧自地歌唱,歌聲悠揚,大約是她們國家的小調,外人聽不懂,只覺得動人。

有兩個大約七八歲,形容消瘦,面容尋常的小丫頭,低著頭,跪坐在台上,替那胡姬低聲應和,這兩個丫頭頭上也插著草標,只是人瘦瘦小小,很不起眼,沒幾個人關注。

顧婉並不關心高台上價值千金的舞姬,這種舞姬,多是官妓,是那種永遠不能消籍的賤籍,和尋常僕從不同,一般人不能買,也買不起。

她只是跟著劉婆子四處看了看小丫頭,這裡的人,果然比外面的素質高,高的,矮的,胖的,瘦的,長得漂亮的,長得有福相的,小丫頭們大多都是青蔥少女,低眉順眼地站著,從眼角眉梢,到衣著打扮,宛如一個模子出來,都被調教的極好。

顧家兩兄妹簡直挑花了眼,顧婉甚至琢磨了一下預算,想看看是不是挑幾個年紀小的,回去好好教導教導,將來搬了家,正好能派上用場!

這時,大門忽然被風吹開,春日天本已暖,可那股風,卻透著一股子寒涼,顧婉一回頭,就看到一個少年。

這少年一進門,顧安然只是好奇,顧婉卻感覺到,整個小樓中平和的氣氛一掃而空,她的五感向來敏銳,隱約就覺得,這怪異的氣氛是來自右側的一雅間,思緒起伏間,遙遙便聽到一聲嘆息——“這煞星怎麼來了興元?是了,他的女人病重,薛澤進了宮,也就王賢民還能用藥......”

顧婉心中一動,她發現,自重生之後,運氣真是不錯,走到哪裡都能看到好戲,比前生寡然無味的生活,要有趣多了。

剛才還是晴空,這會兒卻在飄雨,不大,只是潮潮的,那少年的髮髻有些濕,身材瘦長,衣袍似是麻布的,磨損的厲害,沾了泥污,顯然走了很遠的路,他長得很好看,眉眼秀氣,雙頰略帶紅潤。

他立在門口,陽光自樓頂的縫隙中透進來,照著他的臉,看見的人,都不覺呆了一呆,好個漂亮的人物,削肩,細腰,窄臀,腿部修長,雖然瘦,卻瘦的耐看,小樓裡便不自覺響起一陣暗贊聲......

因為這人太出色,好半晌,人們才注意到他不是一個人進來的,這少年左手拿著一把二尺來長的劍,右手則拉著一名女子。

能夠被人忽視的女子,顯然算不上漂亮,她頭髮枯黃沒有光澤,矇著臉,露出來的肌膚蒼白乾澀,隱約還能看見幾個零星的膿瘡,人也病弱的厲害,似乎連站都有些站不穩,可那少年卻很體貼地輓著她的手,雖然不算特別親密,可也免不了讓人感到驚訝萬分。

就在這時,忽然有帶著異族味道的聲音響起——“你來了。”

台上那名胡姬,一看到來人,便停下歌唱,從台上奔下,拖著長長的裙擺,一直走到那少年——身邊的女子身前,才站定,雙眼氤氳地道,“羅妹妹,數年不見,你可找到了你要的良人?”

那被稱為羅妹妹的女子,定定地看了胡姬半晌,忽然用力一扯,扯下那胡姬脖子上戴的祖母綠的寶石項鏈,又拽下她發上,奪目的金簪,大聲道:“我來了,你敢不遵守約定?”

不知怎的,聽了那女子的話,胡姬的眼淚就滾滾而落,大笑道:“我當然遵守,我鄭敏,一生唯一的好處,就是信守諾言,只是,我與你,姐妹兩個浪蕩江湖沒什麼,可我這兩個妹子,年紀還小,吃不了那苦,你且待我把她們的終生託付。”

她話音未落,那黑衣少年忽然一抬頭,道:“你姓顧?”

顧安然和顧婉都嚇了一跳,因為這句話,那少年是看著顧婉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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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296a 發表於 2014-10-25 06:19 PM

第三十五章 安頓

那少年似乎很少說話,聲音有點兒冷硬,他見顧婉不答,便又說了一遍:“你姓顧?自上琅來?”

顧婉蹙眉,點了點頭。

“你要買丫鬟?”

顧婉再一次頷首。

那少年就忽然一笑,指了指一直跟在胡姬身後的兩個葛布麻衣的小姑娘,道:“買她們,不要銀子。”

少年開口說話時,聲音很低,但有一種不容置疑的味道在,聽在人耳朵裡,多多少少會讓人覺得不舒坦,顧安然不悅地上前一步,護住顧婉,抬頭道:“我們......”

可是,他一句話沒說完,顧婉已經展眉而笑,再一次點頭,道:“好。”別人聽不出來,她五感靈敏,卻是明白,這少年並非倨傲,他的意思是,這兩個小丫頭是可靠的人,可以信賴,只是他很少說話,也不會說話,這話從他口中說出,就有點兒不恰當了。

顧安然一怔,可他到底疼愛妹妹,於是也就住了口。

那胡姬細細地端量了顧婉一下,臉上似乎露出一抹欣悅之意,一伸手,把她身後兩個小丫頭,推到顧婉身前,笑道:“我帶了她們三年,每日讓她們洗衣做飯,勞動不輟,從不讓她們登台獻唱,也不許她們學那些勾當,小娘子放心,她們能伺候人,也懂事,懂規矩,你不虧。”

說著,她輕輕點了點那丫頭的背脊,兩個丫頭就下拜行禮,齊聲道:“見過姑娘。”聲如黃鶯,甚是悅耳。只略帶了一點兒北地的口音,不是當地人。

顧婉叫她們起身,這時才看清楚兩個丫頭的模樣,她們的樣貌尋常,只是長得一模一樣,只嘴角一點兒硃砂痣,一個在左,一個在右,眉目溫婉,觀之可親。

就連顧安然看了她們的樣子,也覺得妹妹收這兩個當丫頭,挺合適。

那胡姬看了倚在少年懷裡的女子一眼,嘆了口氣,把手上的木頭圓珠兒串起來的手串摘下,給兩個丫頭一人戴了一串,低聲道:“拿去戴吧,不值錢,留個念想。”

兩個丫頭一語不發,淚珠卻滾滾而落。

胡姬聲音也是凝滯,苦笑道:“傻丫頭,別哭,不是大姐不要你們,只是這江湖上刀口舔血的日子太苦,餐風露宿也就罷了,日日不得安生,才是難事,你們和我不同,我是沒辦法,你們總還能求一個一世安穩的。”

胡姬嘆了口氣,用衣袖替那兩個小女孩兒抹了抹臉,笑道:“好孩子,別哭,大姐旁的不行,看人的眼光卻不敢不準,你們以後跟著小娘子,若是忠心耿耿,心意不變,將來,一定會有一個好結果......”

兩個小丫頭終於抬頭,跪下去,衝著胡姬磕頭:“姐姐放心,您教導我們的,我們一定記著。”

不待她們把話說完,黑衣少年忽然一蹙眉,目光在旁邊雅間的門上打了個轉兒,開聲道:“要走了。”他話音未落,已經一手抓住胡姬,另一隻手把那位姓羅的女子攬在懷中,飄身出門,只一眨眼的工夫,就走出老遠。

顧婉按了按眉心,低聲道:“不知會不會惹上麻煩......”以她的眼力,隱約能看到這少年身後綴上了好幾個人,顯然,這少年帶了一身麻煩而來,而他開口與自己說話,也不知會不會同樣讓麻煩沾到她的身上——現在,他們兄妹可沒有不怕麻煩的底氣。

好在,顧婉是多慮了,沒人因為那黑衣少年幾句話就來招惹她。

吉祥坊的老闆親自出面,把那兩個丫頭的身契送來,問過顧婉再不想選什麼人之後,還替他們雇了車,送兄妹倆回家。

一進家門,顧安然和顧婉明顯覺得大不一樣,至少,人氣比往常旺了許多,院子裡被清理的乾乾淨淨,一點兒雜草落葉也無,大青石台階,也光亮如明鏡。

屋裡沒人動,路三娘,吳家兩口子和他們那閨女,王大,王二......除了路三娘的婆婆病重,現在在南廂房裡歇著,其他人都規規矩矩地立在院子裡,迎接顧家兩兄妹歸來。

顧安然也不多說什麼,簡單交代了幾句,要他們守規矩,好好做事,就把人扔給顧婉,回屋讀書,既然說好由妹子管家,他這個當大哥的,自然不好多插手。

事實上,當初父親顧風還在的時候,顧家也曾僕從成群過,那時顧安然雖然小,到也記事兒了,他還清楚記得,家裡僕從都是由母親管,獎罰制度,也是母親訂,父親是從來不插手,現下,他也是按照以前家裡的規矩做,卻從來沒想過,他家寶貝妹子才十歲。

幸好顧婉做這事兒還算輕車熟路,吳家和王家的都沒給名字,還按照以前那般叫,就是那兩個雙胞胎丫頭,以前根本沒有名兒,一直是大丫、二丫那麼叫,她們很小就流落江湖,讓那胡姬救了回去,連姓什麼都忘了。

顧婉想了想,就道:“跟著我姓顧吧,大丫就叫寶笙,二丫就叫寶琴。”

兩個小丫頭眼睛一亮,高高興興地道:“謝姑娘賜名。”

這時,她們兩個才有了一點兒活潑樣兒,像個七八歲的小姑娘了。

顧婉笑了笑,藉著就給眾人分派了下差事,以後吳家兩口子,一個負責趕車、看門、還有打掃院子,一個負責洗衣做飯,他們的閨女沫兒就在廚房打雜,王大、王二去顧安然的書房伺候,也能跟著識幾個字,至於路三娘,以前是縣令夫人,管家很有一套,又識文斷字,暫時就負責管家管賬,連帶著采買也由她負責。當然,暫且先做點兒簡單的,複雜的等她平安生下孩子再說。

“你們若是各盡其職,我們顧家絕不苛刻下人,以後,吳伯兩口子,還有三娘,你們的活兒辛苦,每月三兩銀,王大王二,寶笙寶琴和沫兒都是一兩,一季四套衣裳鞋襪,逢年過節另有貼補。”

這待遇一說,路三娘還好,畢竟不是沒見過錢的,其他人可都興奮起來,實在是顧家這樣的待遇在涯州算是最高的,就是涯州的官宦人家,恐怕也連一半都沒有。

“行了,咱們顧家的規矩不算嚴,只要注意,不要碎嘴嚼舌,大哥的書房,就是王大和王二,沒有大哥發話,也不許隨便進出,旁的也就沒什麼了,把南廂房收拾出來,吳伯你們家住進去吧,三娘,你身子不方便,又要照顧婆婆,老人家身子骨不好,就住東廂,暖和些,離廚房也近,方便你給老人家熬點湯水補身子,王大和王二跟我大哥住,寶笙寶琴跟著我,先這麼住,等去了新房再分派。”

家裡的屋子其實很夠住了,顧婉住的西廂,偏房就有好幾間,只是她更喜歡獨處,有兩個丫鬟在身前,做事就更不方便了,可她也明白,大家千金身邊哪能沒有丫鬟的,現在就得開始習慣,要不然,將來肯定會讓人笑話。

顧婉不擔心自己,卻絕不肯讓她顧劉兩家,家聲有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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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296a 發表於 2014-10-25 06:20 PM

本帖最後由 bluesky0601 於 2014-10-28 09:37 PM 編輯

第三十六章 幸事

夜,月光明媚如水。

沫兒挑著燈籠,沿著鵝卵石的小徑,穿過草木扶疏,走到南廂房門口的時候,就看見她爹她娘正在門前等候。

沫兒臉上露出一抹笑意,錢嫂子連忙伸手輕輕拂去閨女衣裳上面落的兩片落葉,笑道:“快進屋,夜裡冷,姑娘賞了一碗燕窩,說給你補補身子,趁熱吃了吧。”

沫兒笑眯眯地點頭,一進屋,就覺得熱氣蒸騰,趕緊把身上簇新的斗篷脫下,小心翼翼擱在櫃子上,這斗篷是大紅的,領口處縫了一條細長的緞帶,綴著一雙圓滾滾的絨球,很是可愛,做工精細,料子也好,以前,沫兒做夢也沒想過,她有一天能穿這麼漂亮的衣裳。

南廂房是八間大瓦房,吳家兩口子住一間,給沫兒也收拾了一間,被褥都是新的,還有兩床他們以前連見都不曾見過的蠶絲被。

沫兒坐在炕上,接過錢嫂子遞來的燕窩,吃了一口,然後就推回去,比比劃劃地讓錢嫂子吃。還從袖子裡掏出一個紙包,把裡面的桂花糖拿出來,硬塞到她娘親手中。

錢嫂子忍不住一笑,就和女兒分享起燕窩來,道:“配著糖,就是好吃,比單吃燕窩香的多。”

吳二狗忍不住搖了搖頭:“你看看你們娘倆,剛來的時候,連白面饃饃,都是小娘子逼著吃,才敢下嘴,現在到好,能吃上燕窩這般金貴的好東西,還不知足,燕窩本就是用冰糖燉的,你們還得配糖吃。”

錢嫂子臉一紅,訥訥道:“這不是咱們姑娘心好,說我月子裡傷了身,得補一補,咱們沫兒也什麼......營養不良......得多吃點兒好的,這才專門送了幾兩燕窩......”

“我也就罷了,粗鄙人,姑娘賞這般金貴的東西,給我吃也浪費,可咱們沫兒,我是真舍不得她吃苦。”說著,錢嫂子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家女兒略染了幾分紅暈的臉蛋,又想起只半個月前,女兒還慘白消瘦,讓人心疼的模樣,心口忍不住抽緊。

吳二狗的臉上,就不自覺露出幾分慶幸:“咱們是碰上好主家了。”

看著桌子上盤子裡裝的吉祥果,雞油卷,梅花糕,櫃子上面疊得整整齊齊的,綾羅絲綢,上等繡功的衣裳,錢嫂子臉上升起一抹紅潤,再也不復當時那頹唐毫無生氣的面相。

“前個兒才領了月俸,一共七千個大錢,姑娘還賞了咱們沫兒一套銀頭面,還有一根碧玉的簪子,我雖然不懂,可那精緻樣兒,也知道是好東西......這些東西,我都給沫兒收著,姑娘仁慈,沒讓沫兒簽死契,說等她十六七歲,就給一副厚厚的嫁妝送她出門......”

錢嫂子也沒想到,姑娘年紀那麼小,就這般通人情事理,幾句話就說到了她的心窩裡,當家的和她,這一輩子也就這般過了,但他們閨女年紀小,身上又有殘疾,若是碰上刻薄的主子,還不知怎麼被作踐,現在好了,就是將來旁人嫌棄他們丫頭有殘疾,跟個好主人,自梳頭做媽媽,也是一條路。

吳二狗聞言,慈愛地看著女兒笑了笑:“沫兒好好伺候姑娘,將來,肯定有好前程。”

原本逃難時,他們兩口子都幾乎絕望,這亂世裡,背井離鄉,能有什麼好下場。

當年他們家也還可以,他會點兒木匠手藝,種的莊稼收成也行,沫兒的娘又有一手好廚藝,雖然沒兒子,可一家三口,也過得挺好,就是沫兒不能說話,將來,可能婚姻艱難,除此之外,再沒有犯愁的事兒,但不知老天爺是怎麼了,一年到頭,天災人禍不斷,地裡沒有收成,國賦地租,又不能不交,最後實在沒辦法,他們也只能跟著村裡其他人一塊兒逃難。

逃到涯州,還是過不下去,賣身為奴,也是沒辦法的事情,吳二狗雖然插了草標,可心裡也是七上八下的......

卻沒想到,天無絕人之路,到了顧家,才小半個月,沫兒的身子骨就明顯好了,面色紅潤,整個兒跟變了一個人似的,吳二狗甚至覺得,他們家沫兒,身上染了一點兒只有大家小姐才有的書香氣,還跟姑娘學了幾個字,甚至能算賬了,雖然還是不能說話,可是,娶妻娶賢,沫兒有本事,將來說不定能找個不錯的人家呢。

吃完燕窩,錢嫂子打來盆熱水,讓閨女洗漱完,睡下,又和吳二狗,兩個人一起泡泡腳。

吳二狗舒舒服服地呻吟了一聲,想起小娘子對自家媳婦說,他們睡前都要用熱水泡泡腳,才能百病不生,心裡一陣熨帖。

清晨,顧婉打了個呵欠,扶著寶笙的胳膊起身,寶琴捧了水盆,拿來香胰子給她淨面,溫熱的毛巾在臉上敷了敷,舒服到人心裡去了。

兩個丫頭替她穿好衣裳,顧婉年紀還小,寶笙只給她梳了一個時下流行的雙鬟望仙髻,配上粉色珍珠攢起來的珠花,雖然簡單,卻比顧婉自己梳的好看得多。

顧婉閉著眼,由著寶笙寶琴忙活,忍不住暗笑,看來人天生就會享受,在二十一世紀三十多年,她還以為自己早忘了當年做侯府夫人的日子,沒想到,適應起來一點兒都不困難,月前她還能把自己和大哥照顧的極好,如今有人幫忙,這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,她適應的到比大哥還要快。

把顧婉裝扮的妥妥當當,寶琴才道:“姑娘,王叔和王家嬸子一大早就過來了,大郎正陪王叔喝酒,三娘正和王家嬸子說話呢,您看?”

顧婉一愣,心知這是她看中的三十頃地的事兒有了眉目,就道:“這般早?也好,請王家嬸子過來,一起吃飯。”

顧家的夥食好是出了名的,早餐也豐盛,幾張蔥油餅,碧梗粥,還有切開的,沁出黃油的鹹鴨蛋,配上老醋花生,很是開胃。

王策的媳婦趙氏,這段日子也在顧家混熟了,並不客氣,高高興興地喝了碗粥,吃了兩張餅,才停下口,笑道:“還是小娘子會調教人,錢媽媽的手藝越發好了,府裡上上下下都跟著享了口福。”

一句話,說的站在旁邊布菜的寶笙寶琴兩個小丫頭莞爾。

顧婉也笑了。府裡上下都有口福,這不是空話,顧家人的夥食,恐怕在整個涯州也是獨一份兒。

她在二十一世紀呆了那麼多年,於尊卑上面,到底不那麼看重,至少,在吃食上面,她是做到了一視同仁,家裡的下人,和主家吃的都是一樣的東西。

只是廚房裡給顧家兩兄妹做,是用小鍋,精心烹調,給別人做的,都是量大份足,其它的就沒那般講究了,事實上,不說別人,王大和王二兩個半大小子,飯量極大,要像顧婉一樣,食不厭精膾不厭細,那他們倆只能餓肚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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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296a 發表於 2014-10-25 06:21 PM

第三十七章 八卦

吃飽喝足,顧婉就帶著趙氏到偏廳說話。

飯後喝茶不好,寶笙給送上一壺鮮榨的胡蘿蔔汁,顧婉嘗了嘗,覺得味道還行,不算太甜,就讓寶笙同樣送一壺給自家大哥和王策喝。

“加兩隻橙子,讓大哥他們少喝些酒,大早晨的,哪能喝得醉醺醺。”

趙氏也點頭笑道:“還是小娘子心細,我們當家的,就是好杯中物,一天不喝兩壺,渾身都不自在。”

兩個人說笑幾句,趙氏就把那三十頃地的事兒,原原本本地和顧婉說清楚,這荒地,官府也急著脫手,八百兩銀子,一點兒都不算多,只要錢準備好,這兩日就能派人來量地,簽訂契約。

顧婉這才松了口氣,一顆心安定下來。地到手就成,之後引水灌溉,翻地施肥,於她來說,都不是難事。

買地置業是大事,還是得男人出馬,這會兒王策和顧安然商量的,想必也是這一樁,能知會顧婉一聲,已是表明顧婉在這個家裡的地位很高了。

接下來沒什麼正事,顧婉就和趙氏一起,做起繡活。

趙氏坐在椅子上,穿針引線,一抬頭,看著顧婉俏生生地坐在炕上,打扮很簡單,只戴了紅瑪瑙的耳墜兒,腕子上的手鐲,也是紅瑪瑙的,粉色的珠花壓著鬢角,越發顯得她粉雕玉琢,皮膚晶瑩,趙氏的男人本就受了顧家的大恩,這兩兄妹又是難得清雅絕倫的人物,她看了不免心下歡喜,連女紅做起來,也不覺得費眼了。

顧婉一個荷包做好,擱在一旁,趙氏看了,不覺眼前一亮,笑道:“可真精緻,清江一曲抱村流,長夏江村事事幽,好句子,好繡工,也就小娘子這樣的人物,有這般巧妙的心思,繡出可入畫的美景,繡出這般好的字!”

趙氏看著顧婉,越發歡喜,嫁給王策之後,生活美滿,也喜歡王策這樣的老實人,覺得她爹的眼光挺好,只有一點兒,這個村子裡除了陳惠還能和她說幾句話外,其他人都沒讀過什麼書,想說話也說不到一塊兒,到底有些寂寞,現下碰上顧家小娘子,總算是有了一個可以說幾句貼心話的人。

顧婉也喜歡王策的憨厚,對趙氏自然親熱,兩家本是同鄉,如今都背井離鄉來到涯州,自是互相照應,此時聽趙氏誇讚,就不覺笑道:“本也不難的,要是嬸嬸喜歡,我這裡還有不少繡樣兒,嬸嬸揀喜歡的拿去繡吧。”

說著,顧婉就從旁邊的櫃子上,拿了一疊繡樣兒,讓趙氏看。

確實不難,應該說,會者不難,這種繡法是顧婉到了現代之後,才學會的,在那個時空的明清時代,這屬於顧繡,只有精通琴棋書畫的大家千金,才能繡出來,一般的繡娘,沒有十幾年的書香浸染,哪怕模仿,也只能形似,做不到神似。

名滿天下的慧紋,就是脫胎於顧繡。

看到這麼多琳琅滿目的漂亮圖畫,趙氏大喜,忍不住拿了一副天女散花的圖樣,照著繡,她也心靈手巧,繡活是從小就做的,有顧婉在一旁指點配色針法,到也繡得似模似樣,雖然一時間還難脫匠氣,總比以前的繡活,做的精巧多了。

一大一小,兩個女人一起做女紅,頗為相宜,到比一個人做活計,愉快得多。

趙氏繡了幾針,看到小丫頭寶笙過來給她們添了果汁,忽然想起一事,低聲道:“小娘子,我聽劉婆子說,你和大郎去興元的時候遇見的那個人,是個強人,咱們涯州的刺史公子,就是他所殺......”

說到此處,趙氏不覺打了個哆嗦,畢竟是尋常百姓,聽見有人被殺,還是他們仰望都夠不著背影的權貴公子被殺,總免不了忐忑難安:“我們那口子,剛聽劉婆子一說,心裡就不安寧,一連好幾日都睡不安穩,後來見風平浪靜,才算安生了。”

見顧婉若有所思,趙氏連忙叮囑:“這次就算了,下一回,遇見那種強人,小娘子可千萬躲開......那黑衣少年殺人的時候,劉婆子一個老鄉,就在江裡為客人撐船,正好看見。當時,刺史家的劉公子,就在岸邊遊玩,瞧見石頭村的一個采桑女貌美,就上前糾纏,他帶著護衛的兵士和家丁,圍著那采桑女語聲輕薄,甚至還想剝人家姑娘的衣裳。”

“哎,當時郊外冶游的人也不少,還有幾個讀書人,但沒一個敢伸手管,有那看不慣的,最多也就掩面而去......就在那采桑女將將要吃虧的時候,那個黑衣少年就來了,劉婆子說,她那個老鄉,一開始都沒看到那少年的影子,就只瞧見碎石子破空而至,之後就是一抹冷光,從東到西,一閃而過,然後就是一聲慘嚎......”

“只一眨眼的工夫,二十幾個兵丁和護衛,都僵立當場,劉公子仰面而倒,采桑女踉踉蹌蹌地奔逃,而那造成這一切的少年,卻是漫不經心地踱步到江邊,取水洗了洗臉,這才飄然遠去,一群兵士,立了足足半盞茶的時間,才漸漸有了動靜,哭喊的哭喊,叫囂的叫囂,旁人卻再也找不著那少年的背影了。”

趙氏頗為感嘆地搖搖頭:“我琢磨著,看見這一幕的船家大約腦袋都給嚇迷糊了,哪有人真能從二十幾個兵丁護衛保護中殺人,還一點兒傷都沒有,就逃走的,不過,劉公子的死,肯定是實情,他碰上的,也一定是個強人。”

顧婉垂下眼眸,若有所思,這個黑衣少年,肯定是齊長關,在她的印象裡,塞上‘飛白’,齊長關,是個名滿天下的殺手,本來一直隱匿在暗中的人物,直到景天十二年,他孤身一劍,闖入塞上龍王的壽宴,把塞上龍王座下八大金剛的耳朵收入囊中,自己也重傷之餘,遠遁而去,自此一戰成名,因為他字飛白,江湖上也就有了塞上‘飛白’的雅號。

“奇怪了......他殺刺史公子做什麼,難不成還有人敢買涯州刺史家人的命?”

顧婉在二十一世紀,讀了很多武俠小說,裡面那些殺手游俠什麼的,殺個貪官污吏,容易如切瓜,可事實上,在豐朝,慶朝,哪怕最亂的時候,江湖人也輕易不與官府打交道,江湖人行走江湖,第一課,就是要學會藏匿兵器,背著刀劍,四處行走的,那肯定是土匪......

趙氏聽到顧婉的疑問,笑道:“小娘子,這些強人的想法,咱們哪裡管得著,來,別想這些煩心事了,反正與我等無關,還是替我繡兩針吧,這兒的顏色,是不是重了些?”

顧婉勾了勾脣,再不想這等不相干的,湊過去給趙氏講解起配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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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296a 發表於 2014-10-25 06:22 PM

第三十八章 功課

臨近晌午,王策才和顧安然把話說完。

他是連連保證,一定會把買地的事情辦妥當,讓顧安然安心備考,不用為這些瑣事操勞,顧婉又從賬上給他多支了百兩紋銀,讓他往衙門裡疏通疏通。

既然要在涯州落地生根,和衙門皂隸處好關係至關重要,所謂縣官不如現管,閻王好見小鬼難搪,顧婉將來還想在涯州開鋪子做生意,和衙門小吏打交道的機會很多。

兩兄妹一直把王家兩口子送出大門,目送他們離去,這才回返。

顧安然喝了一點兒酒,顧婉秘制的果酒,香醇可口,後勁也十足,他雖然飲得不多,到也帶了幾分醺然。

見他面紅耳赤的樣子,顧婉搖搖頭,沒讓王大伸手,親自捧了一盆熱水,拿熱毛巾給自家大哥擦了把臉,又給他端來一杯醒酒茶,喂著他喝下去。

一杯略帶一點兒苦澀的溫茶水喝完,顧安然吐出口氣,神清氣爽,笑道:“婉娘這醒酒茶真是不錯,一杯喝下去,身子立時就清爽了。”

那是當然,前朝的宮廷秘方,十點積分才能買上一兩半,還是特價,顧婉嘴角抽搐了下,她也就對大哥捨得,換了別人,想喝都沒有。

清醒過來,顧安然就坐到書房專門為他打造的書桌前開始讀書。

集賢館的招生試定在九月初八,離現在還有小半年的時間,顧安然雖然自以為學識不錯,可面對顧一清顧師的親自考核,到底還是心下緊張,最近一段時間,把他以前通讀過的典籍,也通通搬出來溫故知新。

顧婉也跟著進了書房,一眼看到亂糟糟散落在桌子上,地上的書本,就覺得眼暈,哭笑不得:“大哥,你不是最愛惜書籍了,怎麼弄得這麼亂?”

好在書房裡的傢具書架都打磨的沒有半點稜角尖刺,到不曾刮壞書頁,顧婉隨手把地上的書本揀起來看了看,什麼《論語》、《孟子》、《尚書》、《禮記》......都是莘莘學子求而難得的好書,一一把書冊按照次序放入書架,排列整齊,轉過頭,就見顧安然愁眉苦臉地盯著一本《道德經》發愣。

“大哥,你也別太急躁了,顧師的考核,只是入門考核而已,不可能要求你當個經學大師。”

顧婉嘆了口氣,她也知道,自家大哥壓力很大,現在顧家只有他們兄妹兩人,大哥平日裡雖然不說,卻把父親去世前說的話,牢牢記在心裡,一心一意要讀書上進,好在曾經對他們孤兒寡母,百般鄙夷的顧氏族人面前爭一口氣。

顧安然一抬頭,見妹子眼睛裡略帶憂色,揉了揉眉心,笑道:“大哥沒事兒,稍微有些感慨罷了,以前讀書不多的時候,覺得自己已經學的相當不錯,可隨著讀書漸多,到總有不足之感。”

顧婉頓時莞爾,這是好事,所謂學無止境,要是大哥沒有這種緊迫感,她才要擔心呢。

顧安然揉了揉顧婉的頭髮,臉上的神情漸漸柔和:“何況,我比別人要幸運得多,有一個聰明絕頂的小妹妹,咱們家的藏書讓你這麼一規整,條理分明,讀起來比旁人可容易多。”

這不是假話,顧安然也沒想到,他家稚齡的小妹妹,這般心靈手巧,家裡的藏書,都讓她分門別類,歸放整齊,還專門抽出了足足半年的時間,列了一個大大的目錄,書籍原作,和它的各種注疏,分門別類的列在一起,簡單明了。

但是,書籍太多,一卷原作,後人的注疏論述,就浩如煙海,其中還頗有矛盾之處,各有道理,他一個才讀了幾年書的小學子,想要把這些都弄明白,根本不可能,幸虧守孝三年時光,他沉浸書海,通讀經義,到是把底子打的相當紮實,要不然,面對這麼多的書,恐怕都沒法下手。

“哎,咱們家的藏書太多了,也不知道何時才能讀完......”

聽到大哥的話,顧婉掃視了一眼把四壁書架排的滿滿堂堂的書籍,也咋舌,實在沒想到,他們家的藏書已經這般多了,除了有娘親留下來的那些書籍之外,三年守孝生涯中,顧婉往家裡添置的書籍,更是數不勝數,估計很多逃過戰禍災難的世家,家裡的藏書,都不一定有他們家這麼多。

眨眨眼,顧婉低下頭,笑眯眯地給大哥磨墨,“大哥,讀書本來就是一輩子的事情,多少大儒皓首窮經,也不敢說把經義都讀透,你著什麼急,要是自己讀書不難,你也用不著去集賢館,拜名師啊!”

顧安然點頭,安安靜靜地坐下來。

雖說話裡話外寬慰自家大哥,顧婉心裡,對這次考核還是挺重視,畢竟有上輩子的經驗,聽說集賢館第一批招收的學生,絕對是萬里挑一,好一批本已經享譽盛名的才子都被刷了下去,真能入顧師眼睛的,少之又少,但每一個,都被顧師視為嫡傳弟子,將來慶朝新立,這一幫人便是肱骨之臣。

“要是能拿到顧師的文集,還有他以前在嵐山學院任教時,批改過的卷文,出過的題目就好了。”顧婉嘆了口氣,雖然對自家大哥的才學有信心,可競爭的人實在太多,如果不做好準備,萬一陰溝裡翻船,那對大哥的打擊可就大了。

但現在又不是二十一世紀,有萬能的網絡在,有各種考試攻略,各界考題都有名師點評,只要肯下功夫,保證有人嚼碎了給你硬喂下去,現如今,恐怕只有顧一清的門徒故舊,才能得到他批註的文集,揣摩出他可能出什麼樣的題目了。

顧婉上輩子讀的書不少,身為侯府夫人,人面也廣,可集賢館的考題,她卻是沒能耐看到的,而且,她當時對這些也不關心,從來沒想到要關注。

“......要不然,給沐家那位七公子送封信。”

顧婉蹙眉凝思,涯州是沐家的地盤,顧一清在涯州創辦集賢館,又很明顯是給沐家培養人才,那位七公子,應該多少能說得上話,再說,即使他拿不到‘內部參考資料’,一般的參考資料,總該有的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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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296a 發表於 2014-10-25 06:24 PM

第三十九章 飛鴿

從書房中出門,顧婉就寫了一張字條,向沐家七公子討要顧一清大師的文集,她和那人神交已久,已經欠下不小的人情,再多一樁也沒什麼。

顧婉這姑娘只是個小女子,清高和傲骨這類東西,都只有一點點而已,剛好夠用而已。

況且,弄一些瑣事,讓那人分分心,在顧婉心底裡,並未覺得不好,涯州沐家的子孫多不長命,後人都說,是因為他們少年時勞神太過,損了壽命,雖不知真假,可顧婉覺得,她找些雜事麻煩麻煩那人,讓他能在某一日拋開所謂的家國大義,為一個小女子費費心思,於他的身體,想來是有益無害的。

只是,等她走到後院,望著鴿子籠裡雪白的鴿子,又有些遲疑,想著,現在兩家離得近,都在涯州,讓人送封信到承安鏢局也不是不行,沒必要勞動她們家這幾隻信鴿吧。

她的信鴿雖然是那位七公子送的,可是自己好吃好喝的供著,悉心照料,養了這麼長時間,實在是有了感情,萬一有一點兒折損,真夠她心疼的——去年,顧婉放了一對兒信鴿去給她送信,結果,好好的鴿子,跨過千山萬水,辛辛苦苦飛到沐家,轉眼就讓一個不知所謂的人給射下來打了牙祭......

事後,沐七公子又托孫鏢頭送了她一對小鴿子當補償,可顧婉還是心疼的三天沒睡著覺,自此把沐家看做虎穴龍潭,輕易不肯放寶貝鴿子再去送信。

想了想,到底還是自家大哥的將來重要,顧婉嘆了口氣,打開籠子,任由兩隻毛色鮮亮的信鴿落在她的手腕上,親昵的親吻她的手指:“......小鴿子,你們可千萬睜開眼,別往旁人的箭上撞......”

沐延昭收到飛鴿傳書的時候,已經是夜深人靜時分。

別院中除了巡邏的守衛之外,大多睡下,白日操勞,也只有這深夜好眠,能給亂世小民,帶來一點兒不多的慰藉。

沐延昭獨自走到園中石桌旁坐下,取了一疊用果酒浸泡過的小米,讓那一對通體雪白,只有翅膀上染了一抹墨色的鴿子啄食。

夜靜悄悄的,清風吹拂,拂去他心底深處的一點兒抑鬱,沐延昭從來不讓煩惱纏繞他太久,若不是這般的沉穩內斂,想他二十歲都不到的年輕人,又怎麼有能力擔當起涯州諸般紛雜的,讓多少大能都頭痛萬分,不肯插手的‘細務’......

“咦?這不是去年公子爺向蘇老求來的那一對兒領頭鴿?您那位什麼......紅顏知己來信了?屬下記得,那位可有了日子沒與公子飛鴿傳書。”

透著說不出輕佻的聲音傳來,沐延昭皺眉,一回頭,就看到月光下拖曳的影子,那人不算高,也不強壯,走路輕巧,一絲聲響也無,他自陰暗裡漫步走出,坐在石凳上面,黑色的斗笠遮住半張臉,只能看到勾起的脣角。

沐延昭笑了笑,舉手給他倒了一杯熱茶,他知道,小歐外表輕佻,實則穩重,自從領兵以來,便以身作則,戒了酒。

“是啊,我還以為一輩子也收不到她的飛鴿傳書了。”

沐延昭半點兒不羞澀,絲毫沒有反駁這一句‘紅顏知己’的意思,雖然,那人即使是紅顏知己,也是個小紅顏。“自從你和水波分食了我那一對雪鴿,她便再不肯輕易送信。”

於沐延昭身邊落座的年輕人,將頭上的斗笠摘下,露出一張稜角分明的臉,臉上的神色,似有懷念:“那鴿子可真香,加上枸杞和瑤柱,用文火燉了,肉質鮮美,比雞肉可好吃得多,哎,七公子,誰讓你與那小娘子實話實說的,你要是隻說那信鴿是患病而死,指不定我們還有鴿肉吃呢!”

沐延昭扭過頭去,只當沒聽見這人的言語,端起茶杯,飲了一口茶水,他十幾年的生命裡,從一字無虛言妄語,對一個他欣賞的女孩子,更是不可能說謊,眼前這人也不是不了解他的脾氣,說這話,只是玩笑罷了。

他姓歐,名和,沒有取字,是沐家老大從死人堆裡撿來的孤兒,自三年前開始,就成了沐家的護衛軍首領,任涯州驃騎將軍,祿秩八百石,小歐自幼與沐延昭還算相熟,現在又同在涯州,可雙方都忙,說起來,真是有幾個月沒見了。

一見他深夜來訪,沐延昭便猜到他的來意——最近涯州的形式不大好,涯州是沐家的地頭,以往涯州刺史,都是沐家舉薦的,可去年,那位萬歲爺水澤就把手伸了進來,把劉輝推到涯州刺史的位置上,當時,因為劉輝是高建成高老爺子的外甥,沐家又沒想和豐朝鬧翻,就默認了,可現在......

高老爺子的死,讓那粉飾的太平,岌岌可危!

前陣子齊長關為了他,仗劍獨行,殺了火燒高家的劉文靜,劉輝失去獨生愛子,幾近瘋狂,雖說那人從不承認與自己的關係,也沒人把一個世家公子,與江湖殺手聯繫起來,可他沐延昭行事磊落,只會因有那人為友而榮,對這份友誼,他從不曾隱瞞。

想必以劉輝的人脈,很快就能察覺到那人與自己的交情,到時候,縱使劉輝不知道高老爺子一直以來和沐家的關係,怕也會因為齊飛白,與沐家起一場風波......

小歐顯然也是擔心這些,“現在我們實力不強,應付草原上的異動,都有些艱難,可不是和朝廷交惡的時候!”

他擰緊眉頭,背脊挺直,聲音裡難得透出了艱澀,“高老爺子......我們對不起他!只是......齊飛白的舉動,公子爺怎麼看?”

不僅僅是不能親自幫他報仇,更因為種種顧忌,連他的身後事,都不敢去妥當照理,現在,有人出面討債,他卻還要擔心那人的舉動,會不會影響到涯州大局......

想到此,小歐心裡一陣彆扭,待見到沐延昭依舊平和的面孔,便不覺有幾分艷羨——這人似乎永沒有猶疑的時候,從來沉穩堅定。

“他惹的麻煩,我為他擔當......在涯州,我無論如何,都會保證他來去自如,安全無虞。”

沐延昭定定地看著手中的茶杯,臉上帶笑,心中,卻不如外表那般平靜無波——那個人本應絕跡江湖,過上平靜安穩的生活,可他那把,縱使不是世間最快,卻是最為銳利的劍,只因為他,便再不肯秘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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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296a 發表於 2014-10-25 06:25 PM

第四十章 皮料

“還有高老爺子的後事,我們也要管一管,總不能讓他身亡之後,孤兒寡母,無人照料。”

桌子上的茶水漸冷,天空忽然飄來一片濃雲。

沐延昭把手中的冷茶飲盡,呢喃自語,“他該早些離開涯州,只是聽說後日是王賢民的壽辰,他會回享城,薛澤又不在,一時半會兒,他怕是不肯走的......”

起了風,小歐把身上漆黑的斗篷解下來,替沐延昭披上,“早些休息,明日還有正事。”

沐延昭失笑,伸手捏住腰間系的湖藍色的荷包,一邊漫步回轉,一邊低聲道:“明天請一日假行不行?”顧師的集賢館,離他的別院很是有一段距離,只是打個來回,恐怕都要半日,再加上幫自家的紅顏知己找‘東西’,一日都不一定夠呢。

春末,涯州縱使偏寒,到也開始有了幾分暑熱的徵兆。

顧婉放飛了信鴿,便不在記掛,估計一時半刻的,也傳不回信。

這日,日頭不錯,顧婉領著寶笙寶琴,把冬日穿戴的大毛衣裳翻出來,準備清理乾淨儲藏,留待來年再穿,他們顧家現如今可沒本錢像豐朝權貴人家那般奢侈,毛皮的衣裳只穿一季,還半新著,就丟棄或者賞給下面的小丫頭們穿。

在豐、慶兩朝,普通老百姓穿戴的皮草,大多是冬日裡用雪擦乾淨,然後擱在陰涼裡晾乾收藏,對皮毛的損傷挺大,再加上本來處理皮革的時候就很簡略,大多是用水加上鹽類,再添上一點兒樹皮果類煮軟,宮廷和某些巧匠或許有一些鞣劑的秘方,卻輕易不外傳,普通人根本見不著處理的特別好的皮料。一件上好皮料的衣裳,穿不了多久,皮子就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出現,縱使是一般富貴人家,上好的毛皮衣裳,也是輕易舍不得穿。

上琅地處偏遠,多山地林地,屬於窮鄉僻壤,可是什麼都缺,就是野獸不缺,顧家來涯州的時候,很是收購了一批上好的皮料,連老虎皮都有十幾張,其它名貴的狐皮,貂皮,狼皮,更是數不勝數,這些東西在上琅不怎麼值錢,可放到涯州,就是一筆不小的財富。

顧婉也很捨得,沒少給自家大哥製作大毛的衣裳,貂皮斗篷之類更多,為了清理這類皮料衣服,顧婉特意買了幾瓶具有普適性的鞣劑和清洗劑。

寶琴拿起用軟兔毛製成的刷子,沾著略帶異味的藥水,輕輕地拂過一件貂皮大衣的表面,那上面沾染的塵灰,一下子就消失不見,料子也顯得更鮮亮起來。

路三娘剛把賬本放好,看到顧婉在忙,也趕緊走過來幫手,顧婉和寶笙,寶琴都不敢勞動她,現在三娘略微顯懷,得穿寬鬆衣裳了,雖說農家出身的健壯女子,孕期挑水做飯洗衣的也不少,可顧家還不缺她這一個勞動力。

路三娘也只能接受自家姑娘的好意,在一旁看著,一轉眼,看到已經被清理乾淨的幾件貂裘大衣,忍不住笑道:“咱們家的衣服料子就是好,同樣皮子,光澤比別人家的鮮亮許多呢。”

寶笙和寶琴兩個丫頭也是一臉與有榮焉:“就是,前陣子天冷,我們穿姑娘賞的兔皮斗篷出門,陳嫂子還說,就我們身上這一件斗篷,看做工和料子,放在大庸,三十兩銀子都買不下來。”

顧婉很是得意的一揚眉:“當初鞣制的時候,咱們用的鞣劑就比較好,是我們顧家的秘方,做出來的活計,自是比外面那些要好。”

一說起皮料,顧婉若有所思地按了按頭——其實,將來在大庸開一家清洗店,專門負責鞣制皮革,清洗和翻新皮料衣裳,應該挺不錯,按照二十一世紀的話說,就是會有不小的市場。

大庸那邊,貴人多喜皮料,可皮料的保存,鞣制,都很艱難,現有的鞣劑,肯定比不上她買來的好,質量不是差了一星半點兒。

到時候把鞣劑,復鞣劑分成上中下三等,下等的,中等的,便宜一些,上等的就用從商店裡買來的高檔藥水,下了百兩銀子不給用,只要效果好,不愁沒人追捧。

衣食住行,是賺錢最穩當的行當,他們顧家開鋪子,要求穩,自然也是開這方面的鋪子比較妥當。食上,販賣糧食不是一般人能做,開個酒樓飯館到可以,住和行,將來有了本錢也能嘗試,成衣鋪,綢緞莊之類,也可涉獵。

可是,這些恐怕都比不得開清洗店,翻新店鋪,最方便簡單,只要教會幾個丫頭清洗的方法,再或配置或購買些藥水,再有一個能接待客人的小店面,就可以開張了,當然,還需要在店裡放置些皮衣樣品,以供客人挑選藥水,這比直接製作成衣,還得請繡娘,請裁縫,買料子,簡單得多。

顧婉越想越覺得可行,下定決定等她家大哥參加完集賢館的考試,就開始籌辦,不過,一開店,家裡的人手恐怕就不夠用了,恐怕還得再招幾個人。

“咦,婉娘在清理衣服?”

顧安然剛才正在書房讀書,從王大手裡接到外面人送來的信,便急急忙忙來找妹妹,“正好,王世叔壽辰,大哥接到請柬了,婉娘,你趕緊準備一下壽禮,先包幾張虎皮吧......哎,還是太減薄,這信兒也來的太晚,一時半會兒,又上哪裡去尋上好的禮物?”

顧婉嘴角抽了抽,可不是,五月初五,正是王賢民四十八歲壽辰,她了解自家大哥,現在王賢民還沒有露出他的本來面目,這禮物肯定是要送的。

看大哥一臉送禮送的太薄的表情,顧婉暗自咬牙,面上到還一副溫溫柔柔的樣子,“大哥,咱們的虎皮都舊了,我剛清洗過,濕淋淋的,哪能這麼送?你呀,就不用擔心了,王世叔也不是外人,送禮嘛,心意到了就好,禮輕情意重,我相信,無論咱們送什麼,王世叔都會高興的。”

顧安然一想也是,笑著點點頭:“也對,王世叔不會看重這些外在的東西,不過,雖然不是世叔的整壽,咱們也得上上心。”

“那好,我就親自下廚,做一隻壽桃,相信王世叔肯定高興。”

顧安然一聽,親手做的東西,確實顯心意,便笑道:“那就勞煩婉娘了。”

顧婉笑眯眯地應下,壽桃是有,親自做大可不必,反正那人也不稀罕。

上一世為了給王賢民送壽禮,又不想自家大哥面上不好看,自己做主,把娘親留給她的一套頭面首飾當了,那時候,她可沒找著娘親留下的大批嫁妝,那頭面,是娘親留給她唯一的東西,可她還是高高興興,真心真意地拿去當了給那人置辦壽禮,這一次,她可不會那般傻!有好東西就是扔了,也比便宜滿肚子算計的仇家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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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296a 發表於 2014-10-25 06:35 PM

第四十一章 飛鳶

幾句話打發走大哥,讓錢媽媽隨意做幾個壽桃和四色點心出來,顧婉便回到西廂,端端正正地坐在書桌前,潤筆磨墨,開始抄書。

她最喜歡抄寫道德經,既能練字,還能平復心緒,這一抄寫,就是半日,屋子裡點了燈,廚房中炊煙裊裊升起,寶琴才捧著一盒子點心進屋,先是拿起一把小巧的銀剪子,替顧婉剪了剪燭花兒,笑道:“小娘子,日頭落了,仔細眼睛。”

寶琴近前看到顧婉寫的字,不覺滿臉艷羨:“小娘子的字兒真好看!”

這可不是恭維,寶琴早年跟的胡姬,接觸過不少風流名士,雖然胡姬從不曾教她識字,可她的眼力還是有的,她看得出,自家小娘子的字,比很多大名士都不差。

事實上,顧婉現在寫的簪花小楷,是後來到了二十一世紀,練了三十年的,加上上輩子的功底,自然不差,讓旁人看到,指不定還要說她的字自成一家,很有氣象。

看著自家丫頭亮晶晶的眼睛,顧婉莞爾一笑:“寶琴要是喜歡,我就教你識字?”

小丫頭頓時一愣,臉上浮現出一絲不可思議,也透著十足喜悅,只是還是免不了忐忑不安,臉色憋紅,扭扭捏捏地道:“婢子這般愚笨,哪裡學的了這個?”

在她的心裡,讀書習字,都是千金閨秀才能的,以往,她連想都沒想過,有一天她也能近距離接觸這些充滿墨香的書籍,當年跟著胡姬的時候,胡姬雖然對她們姐妹極好,卻絕不許她們碰這些東西,事實上,就是胡姬自己,江湖出身,也沒讀過什麼書,所以,每次打掃小娘子的小書房,她都不自覺放輕手腳,生怕碰壞了書頁。

顧婉一挑眉,“我們寶琴哪裡愚笨了,我看啊,你和寶笙兩姐妹,比很多人都聰明的多。”說著,她隨手拿了一疊雪白的宣紙,在上面寫了兩個字——‘寶琴’,笑道,“這就是你的名字。”

一瞬間,寶琴的眼睛熠熠生輝,看著桌子上的紙張,仿佛要把它給吞下去似的,逗得顧婉心情大好,忍不住像個大人似的,伸手胡嚕了一下小丫頭的腦袋,“以後你和寶笙每天來跟我習字。”

“謝謝姑娘。”

寶琴此時的臉色,簡直能稱得上是容光煥發,看顧婉的目光,比以往更添了說不出的感激。

顧婉心下一嘆,人性還是淳樸,一點兒小小的,算不上什麼的恩德,就能讓人銘記於心,上輩子她遇到了許許多多的惡人,可同樣,貴人也有不少,她完全不用為了那一兩個小人傷心煩惱,她要是痛苦,豈不是親者痛,仇者快了。

視線落在一本說文解字上,顧婉想,不如把漢語拼音整出來教給寶笙和寶琴兩姐妹,不用什麼拉丁字母,用表聲字的古字來代表即可,到時候把漢字注音,她們就能自己讀書了,雖然她不覺得這類注音方案能流行,但她只是教給自家的丫頭認字而已,到沒那麼多講究,怎麼方便怎麼來吧。

“婉娘又許什麼好處給寶琴和寶笙了,有沒有大哥的份兒?”

顧婉正沉思,顧安然帶著笑意的聲音忽然從窗戶外面傳來,寶琴趕緊打開窗,就看見顧安然站在窗外的芭蕉樹旁邊。

顧婉勾了勾脣角,笑道:“大哥趕緊進屋,外面日頭挺大的。”

寶琴很有眼力地替自家大郎打開門,接過他手裡拎的一隻鷹形的紙鳶,和一個細藤編織的書箱,又倒了一杯熱茶奉上。

顧婉並不曾起身,慢悠悠地整理手裡的字帖,只用眼角的余光,瞅了一眼那隻絹布做的紙鳶,“大哥,您都多大了,還玩這些?”

顧安然搖搖頭:“哪裡是我的,明明是有人送來給我家寶貝妹子的。”他一抿嘴,顯得有點兒吃味,“婉娘,你年紀還小呢,要是想玩紙鳶,大哥帶你去,可不能和別的臭小子出去亂跑!”

這年月,禮教大防並不嚴苛,少女帶著僕從,和郎君除外冶游,是常有的事情,尤其是十五六歲的小娘子,經常會有愛慕者邀約。風氣開化,一雙小兒女相對眼,回家讓家長去提親的情況,也是時有發生的,雖然大多數都是雙方家裡有意,才特意給孩子們製造相處的機會。

雖然顧婉今年才十一歲,還遠不到談婚論嫁的時候,可在顧安然這個大哥心裡,已然早早把所有可能叼走他寶貝妹妹的‘野狼’都當成假想敵對待了。

顧婉聞言一怔,看了一眼那紙鳶,伸手拿過寶琴手裡的書箱,打開,入目的是一箱子書籍,她挑出一本翻了翻,臉上不覺帶出三分異色——這居然是顧一清顧師的文集,還有嵐山書院歷年考題,士子的文集,以及各位先生大儒,尤其是顧一清顧師的批註......

竟然這麼快!顧婉實在沒想到,才過了短短一天,她要的東西,就被送了過來!

顧婉的心裡,忽然有一點兒別樣的滋味涌現,那是一種奇妙的,酥麻的感覺,止不住讓人想彎起脣微笑,大概任何一個女孩兒,知道在遠方有一個樂意將你的話放在心裡,重視無比的知己在,那種感覺,都會很美妙......

輕輕地從自家大哥手中把紙鳶拿過來,這紙鳶做的並不算好,只是一般,可顧婉還是高興,那個荷包,他想來是喜歡的吧。

那日,想起自己從來沒給那人做什麼東西,顧婉便給沐延昭繡了一個小小的,玲瓏到只有小半個手掌大的荷包。

臉上一紅,顧婉失笑,當時真的只是一時興起,她裁了最輕薄的‘霞影紗’,精工細作,花了三日,才做成了那個小巧的荷包,上面就繡著一幅春日飛鳶圖。還有一首小詩——‘鳶飛蝶舞喜翩翩,遠近隨心一線牽。如此時光如此地,春風送你上青天。’

霞影紗多為銀紅,她用的那一匹,卻是很稀有的湖藍色,很是素雅,只買了兩匹,足足花了十五點兒積分,換成糧食,夠一家子小半年的嚼用了,可下手裁剪時,乾淨利落,她一點兒都未心疼。

顧婉自己都佩服自己,果真是大家做派!

顧安然鼓著臉看著自家妹子,顧婉掩住脣,輕咳了一聲,眼睛裡隱約帶了幾分笑,“大哥,這些東西,你若是不想要,可就是我的了。”

聞言,顧安然挑眉,不在意地笑道,“大哥的還不都是婉娘的,只要婉娘想要......”結果,他剛拿起一本顧一清的文集,就眨眨眼,轉了口風,“咳咳,不過嘛,婉娘看這個累眼,還是大哥先看吧。”說著,就拎了書箱起身走人。

“大哥先回書房,婉娘你慢慢練字,只是要注意燭火,千萬別傷了眼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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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296a 發表於 2014-10-25 06:36 PM

第四十二章 求醫

濟民堂的王神醫大壽,在整個涯州來說,也是一樁大事件。

一大早,享城濟民堂總店門前就張燈結彩,每一個打扮利落的學徒都是喜氣洋洋,只可惜,老天爺不大給面子,從半夜就開始落雨,天亮了天還是陰沉沉的,細雨連綿。

當然,下雨也阻不住濟民堂飛散出來的喜氣,更阻止不了來賀壽的人群。

涯州最好的戲班子吉祥班的胡德偉,胡班主早早就帶著手底下當家的戲子們搭台唱戲,濟民堂外涼棚搭滿了一整條街,熱熱鬧鬧的流水席,供應連綿不絕來賀喜的人群。

王賢民的醫術高超,在整個豐朝,也是一等一的,宮裡的御醫,也不一定會比他高明,也就是大國手薛澤,薛神醫,還能壓他一頭。

不過,王賢民的性子比薛神醫好,為人圓滑,輕易不得罪人,也不像薛神醫那般,看病拿藥,隨心所欲,醫術雖高,但總是在窮鄉僻壤行醫,開的藥也鮮少有很珍貴的,於各大藥鋪、醫館中,薛神醫到還比不得王賢民受歡迎。

雖然這位王神醫,最近甚少踏足大庸,似乎有遠離京師的徵兆,可他的名聲,還是四海傳揚,而且,這幾年隨著他到各地義診施藥,名聲更好,只涯州一地,就不知有多少富貴人家,供奉他的長生牌位,把他奉若上賓,要不是薛神醫出身薛家,母親還是郡主,身份實在不同,恐怕就連他,對上王賢民,也得甘拜下風。

顧安然和顧婉兄妹倆來的時候,天色已經不早,王大趕車,王二拎著壽禮。

壽禮就是廚房裡做出來的壽桃,絕對是外表光鮮,至於內裡,顧婉就不那麼在意了,反正這玩意,那位王神醫也不會吃。

顧安然和顧婉實在不是那種容易讓人忽視的人,有些人,天生就能讓眾人矚目,他們倆一下車,不只是來往賀壽的行人都忍不住停步窺視,在門口迎賓的王賢民的大公子,王宇,也第一時間迎了過來,寒暄兩句,看了顧安然手中的請帖,略微驚疑,恍惚了片刻,才堆起笑容,熱情地道:“顧賢弟你可來了,我爹前幾日一回來,就念叨你們,聽說賢兄妹來了涯州,大為高興呢。”

這位大公子一副自來熟的做派,對顧婉初到涯州時和濟民堂的衝突,半個字也沒有提,顧婉面上不動聲色,心裡卻暗自揣度,王宇將來的成就,比他爹還高,原來是隨了他的爹這笑面虎的性子,果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。

她可不相信,王家會沒調查過他們兄妹倆。

上一世自己識人不清也就罷了,這一世她哪裡還能不知,王家一家人都對大哥和自己有一種莫名的敵意,逮住機會就下絆子,哪怕是損人不利己,也絕不肯讓他們好過。

顧婉現今對王家的人,可是抱有十二萬分的警惕心,若非一不好和大哥解釋,二來也想趁著雙方沒正式交手,試探虛實,她是連這次的壽宴,也不想參加的。

不知道自家妹子正編排對方,顧安然臉上一紅,到真對自己這麼多長時間硬是忘了拜望故人,覺得頗為不安,笑道:“是小弟不是,早該拜望世叔,只是初來乍到,諸事紛雜,一直沒有抽出空暇......”

“不要緊,以後賢兄妹於涯州定居,咱們兄弟,有的是親近的機會。”

兩個人正說得熱切,外面忽然起了騷亂,無數客人驚呼尖叫,一個藍衣打扮的家丁,踉踉蹌蹌衝進門,大喊道:“大公子,不好了,有人來求醫。”

王宇一愣,隨即皺眉,怒道:“咱們濟民堂是醫館,有人來求醫,有何不對,吵嚷什麼!”

話雖如此,他還是從手下的表現中察覺出異樣,衝顧安然略表歉意,一振衣袖,向外面走去。顧安然略略遲疑,顧婉已經扯著他的胳膊,笑道:“走,咱們也去看看。”

顧安然剛剛十九歲,在豐朝已經算是長大成人,可畢竟一直讀書,沒經歷過世事,還是少年心性,好奇心依舊很重,讓寶貝妹子一扯,也就乖乖地領著她一起去‘看熱鬧’。

濟民堂的大門外,已經能算得上是兵荒馬亂,喧鬧聲震天動地,顧安然一來到門前,就不覺愣了愣,遲疑道:“這是......咱們遇上的那個少年?好像是殺手來著?”

也不怪他遲疑,事實上,顧婉也差點兒認不出人來——他還是隻身孤劍,懷裡抱著個女子,形容卻比上一次見時狼狽許多,一身的灰塵,胸口鮮血淋漓,筋肉翻起,血肉和他的黑衣粘在一塊兒,看起來觸目驚心,那一張甚至可稱為漂亮的面孔上,從左脣角至眉梢,多了一道猙獰的傷疤。

他懷中的女子情況也很不好,臉上的面紗早就掉了,衣裙也凌亂破損,露出枯瘦的面頰,面上,脖頸上,手腕上,零落地露出膿瘡,人也極為虛弱,氣息奄奄。

兩個人,一個一身血腥氣,酷似江洋大盜,另一個雖是女子,卻也仿佛得了嚇人的病症,怪不得周圍的賓客盡皆走避。

齊長關並不理會周圍飛奔走避的人群,徑直抱著懷中的女子,向濟民堂的大門口走去,他的步伐很輕盈,完全不像是一個受了重傷的人。

王宇到還鎮定,可雙腿微顫,目中隱約帶了恐懼,顯然,他也認識這個人,事實上,整個涯州凡是消息靈通之輩,又還有誰不認識這個幾年前還隱匿江湖的少年。

“......少俠......”

“我不是少俠。”齊長關平平淡淡地發聲,聲音並不尖利,可一句話,就讓王宇的聲音消失,“聽聞王神醫返回享城,晚輩攜拙荊特來求醫。”他的聲音極為冷靜,也很溫和,只是有些艱難,仿佛很少說話,尤其是這樣客氣的字眼。

王宇臉色發青,還是勉強笑了笑,看了齊長關懷裡的女子一眼,才道:“少......公子,夫人的病情極為嚴重,恐怕家父也無法治愈,您還是另請高明吧。”

齊長關的目光,平平靜靜地落在王宇身上,一言不發,可王宇卻仿佛感覺到,周身皮膚都有一種莫名的刺痛,臉上的臉色更為難看,卻還是勉強道:“公子,今日家父壽辰,來賀壽的多為涯州各地名醫,都是明眼人,不難看出,夫人的病情,已經藥石罔效,您還是......請回!”

顧婉忽然一拉顧安然的手,顧安然愣了愣,疑惑地低頭,就見自家妹妹眉頭緊蹙:“婉娘?”

“......沒什麼,只是,恐怕要起兵戈了......”顧婉的五感非常靈敏,隱約能感覺到周圍有殺氣籠罩,但她看了眼前的齊長關一眼,心裡卻並不曾有什麼不安,只是低聲交代寶笙,寶琴,還有王大,王二,不要亂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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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296a 發表於 2014-10-25 06:40 PM

第四十三章 私刑

齊長關的目光,越過朱紅色的濟民堂大門,只是定定地看著,並沒有表露出脅迫之意,甚至連王賢民到現在依舊避而不見,他也未曾一怒殺人......

他這般安靜,周圍的人群也終於平息了慌亂。

轉身四顧,王宇一臉的為難,周圍所謂的名醫都低頭避過他的目光,齊長關平生第一次,輕輕嘆息,眉眼之間,隱約露出一絲疲憊。

他實在是一個漂亮的孩子,雖然大家對他的身份心懷戒懼,可這時也免不了平添幾分憐惜,顧安然都忍不住皺了皺眉頭,低聲道:“好歹,王世叔也該出來看看。”

在他心裡,王世叔是個扶危濟困的好大夫,面對病人,從來盡心盡力,當年他爹爹病入膏肓,也只有王世叔一個大夫,堅持到了最後,雖未曾輓回父親的生命,可顧安然,依舊感念於心。如今,這麼一個仁心仁術的名醫,卻對病人避而不見,總歸會讓人詬病的。

顧婉看了自家大哥一眼,沒說什麼,他知道那人為何不見......那人一向不立危墻之下,要是換了別人,那個人說不定為了名聲,還會出來裝模作樣一番,可齊長關是什麼人,在某些人眼裡,和毒蛇猛獸也差不多,那人又怎肯涉險?

在場的有不少名醫,平日裡也是心懷濟世救人熱望的,可眼前的女子,病得太重,確實救不得了......半晌,一個年過半百的老人巍巍顫顫地開口:“小哥兒,你聽老夫一句勸,安安生生送你家娘子去了吧,這半月來,你帶著她往返各地二十七家醫館,可有一個大夫說能治此等惡疾?”

豈止是不能治?很多代夫,連看也不肯看一眼......

齊長關沒有開口,沉吟片刻,終於失望,眸子深處,似乎有一點兒光亮隱約熄滅。

不知道為什麼,看到他的樣子,顧婉心裡忽然涌出一絲衝動,一仰頭,就笑道:“喂,讓我看看這位姐姐好不好?”

她的聲音清脆,明顯還是童聲,周圍的大名醫們,都不可思議地扭過頭,看到顧婉稚嫩的面孔,嘩然聲四起。

不過,顧婉形容大方,相貌絕美,到沒人覺得她隨意插口是種挑釁,再加上年紀這般小,這些名醫們都把她當成哪個大夫的弟子,只道她初出茅廬,還不知道這種病的嚴重性,便有人開聲勸說:“小姑娘,你年紀小,不懂事,這種惡疾根本沒法子治,趕緊回你師傅那兒去,別在這兒添亂。”

顧婉眨眨眼,面上也不惱,只是笑道:“當大夫的,哪有畏難的道理?我給病人診治,她就有一線生機,若是連治也不治,豈不是和眼睜睜看著旁人送死一樣?”說完,顧婉就看向齊長關。

旁邊的大夫們有幾個年輕的不覺羞赧,但大部分皆是不以為然——此等惡疾,醫書上從未記載,偶有傳聞,也說的甚是恐怖,哪裡能治?再說,誰知道接觸之後,會不會傳染,大夫也是人,也要吝惜生命!

剛才說話的那老人,忍不住勸道:“小丫頭,你還小,不懂事,這惡疾,可不是鬧著玩的,別沒治好病,再害了自己。”

顧安然一皺眉,拉了拉顧婉的手,顧婉卻絲毫不以為意,別人不知道這病,她心下卻是有數的。

齊長關伸手摸了摸羅曉婉的臉,扭頭盯著顧婉,眉眼漸漸柔和:“你很好......”但他看顧婉的目光,卻很飄忽,似乎透過她,在遙想另外一個人。

就在他開聲的一瞬間,一支半尺長的箭飛射而來,可齊長關卻連看都不曾看,只略略一抬手,那支箭便擦著他的劍身,沒入青石墻壁。

顧婉一回眸,發現暗中埋伏於賓客中的刺客,差不多有四、五十人,偽裝已然去除,都是甲胄在身,張弓搭箭,已經形成合圍之勢。

哪怕不通兵事的顧婉和顧安然也看得出來,這些人都是精銳,看似散亂,卻是蘊含殺機,牢牢阻擋住對手的撤離路線。

齊長關駐留停步,還是沒有抬頭,只是將羅曉婉抱得更緊了些:“你怕不怕?你悔不悔?”

羅曉婉忽然笑了,臉上浮起一抹暈紅:“我不怕,更不後悔,我好高興!”她是真的高興,她身世凄涼,命運坎坷,卻在生命即將終止的時候,遇上了個讓她能如此溫柔地惦念著的男人,她還有什麼好計較的?

這一雙男女仿佛全未把旁人放在心上,自顧自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,後面忽然傳來一個粗嘎的聲音:“秦頭兒,先下手為強,否則夜長夢多。”

他這一句話說完,立時有整齊一致的拉弓聲響起。

顧安然額頭冒汗,牢牢地抓住自家妹子的手,實在沒想到,他們只是出門赴宴,居然就碰上這種事,要不是從上琅來涯州的路上,沒少遇見土匪豪強,殺人越貨的勾當也見了不少,他這一介文弱書生,恐怕真會被嚇得站不穩了。

連顧婉心裡都有些忐忑。

“咦?在涯州居然有人敢當街行凶,我看,劉輝這個涯州刺史,也太無能了些!”

就在第一輪箭雨要飛射出的時候,一個吊兒郎當的聲音忽然傳來,聲音很悠遠,卻清清楚楚地傳入每一個人的耳朵裡。

那人就在對面風煙樓的二樓,憑欄眺望,一手持酒杯,另一隻手拎著一條羊皮馬鞭,一見到他,那個被稱為‘秦頭’,一身富商裝扮,卻孔武有力的中年男子,臉色一下子變了,變得鐵青——“歐和?”

小歐自二樓一躍而出,一步就是三、四丈遠,‘秦頭’聲音還未落下,他就躥到近前,有意無意地站在顧安然和顧婉身邊,還笑嘻嘻地道:“正是你爺爺我!”

‘秦頭’咬牙切齒地盯著小歐,居然沒因為對方的挑釁而回嘴,好半天,才怒道:“齊長關害死我家公子,刺史大人有命,要取他的項上人頭,怎麼,你們沐家,當真要管這樁事?”

小歐懶洋洋地一揚眉:“反正,任誰敢在涯州動刀動槍,我這個驃騎將軍,都要管上一管,你說你們那什麼公子讓這個人害死了,大可以去告官,由知府審理定罪,動用私刑,可是大罪,還有,你們私自動用弓箭,有為朝廷法令,我會報給刺史大人裁奪的。”

這一番話是正氣凜然,卻把‘秦頭’氣得眼前發黑,按照豐朝律法,為救人致匪徒死命者,不只無罪,還要獎賞,如果不知道眼前這個小子和沐家的關係,也就罷了,可經過這麼長時間的追查,沐家想保這小子的意思,早就相當明了,真要對簿公堂,他想也知道,肯定有很多人會給齊長關作證,說他是為救人而出手......

要是換了別的地方,把他往衙門裡一捉,自然是想怎麼樣,就怎麼樣,可這裡是涯州,涯州是沐家的地盤,哪怕是刺史,也不能任意妄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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